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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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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9-029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司所在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16,053,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829%。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15,789,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32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64,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55,7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9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64,0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7项议案。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5,937,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6%;反对11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265%;反对111,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738%;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7%。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5,937,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6%;反对111,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265%;反对111,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0738%;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7%。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5,856,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7%;反对197,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64.4339%;反对1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35.56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5,94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1%;反对113,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79.5663%;反对11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20.43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5,937,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96%;反对116,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79.0265%;反对116,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20.97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5,94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1%;反对113,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79.5663%;反对11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20.43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5,940,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1%;反对113,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79.5663%;反对113,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20.433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总数的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漆小川、熊洁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 西藏矿业           编号:临2019-00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总公司”)的通知,获悉该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0日,矿业总公司将其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的公司股份32,500,000股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基本情况如下:

  ■

  2、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019年5月20日,矿业总公司需要流动资金贷款,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并办理了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矿业总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3,799,275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3%,累计质押了46,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7%。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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