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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关于减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实施前所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5月17日,万方集团减持的其所持有的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份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总额(初始减持时)的1%以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万方集团减持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万方集团减持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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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均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份,历次减持情况如下:
1、2009年12月17日至2009年12月24日,减持1,652,900股,减持比例0.3442%,对应总股本480,176,083股。
2、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5月3日,减持1,700,000股,减持比例0.3540%,对应总股本480,176,083股。
3、2015年5月7日,司法划转672,935股,减持比例0.0559%,对应总股1,202,844,594股。
4、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5月17日,减持4,407,331股,减持比例0.3697%,对应总股本1,192,199,394股。
上述减持合计8,433,1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074%。
二、万方集团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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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13年11月25日,本公司实施10送4股、10转增4股方案。万方集团持股数量由49,530,148股增加至89,154,266股。
2、2016年8月5日,本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总计10,645,2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2,844,594股变更为1,192,199,394股,相应万方集团持股比例由7.3560%上升至7.4217%。
三、其他说明
(一)万方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股份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四、备查文件
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实施前所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