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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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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9-05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第三被告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4600万元;借款利息及律师费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情况概述:

  崔宏晔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邓伟及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或“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由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立案受理,并已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未当庭宣判。

  二、诉讼的主要内容:

  崔宏晔的诉讼请求:

  1、亿阳集团、邓伟及亿阳信通连带清偿其借款本金人民币4600万元;

  2、亿阳集团、邓伟及亿阳信通连带清偿其借款利息(其中以人民币4600万元为借款本金,按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7年9月16日计算至债务全额清偿之日止);

  3、亿阳集团、邓伟及亿阳信通连带清偿其因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费92万元。

  三、一审判决的主要结论:

  日前,公司收到罗湖法院文书号为(2017)粤0303民初20577号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结论如下:

  1、亿阳集团、邓伟、亿阳信通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崔宏晔人民币4600万元及利息(该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7年9月16日计至清偿之日);

  2、驳回崔宏晔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公司正在积极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9-05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被扣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被扣划金额:239.43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将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决定启动追偿程序向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一、诉讼情况概述: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天津溢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天津溢美国际保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津溢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于2018年7月20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8)津民终182号的民事判决书,并于2018年9月6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02执675号《执行裁定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其他经营帐户扣划5,239.48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2018年3月14日、7月23日、9月10日、14日、15日和11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3)、《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二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1)、《亿阳信通关于收到涉诉事项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4)、《亿阳信通关于资金被扣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7)、《亿阳信通〈关于资金被扣划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1)和《亿阳信通关于资金被扣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4)。

  日前,公司接到通知,依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2执恢66号之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公司帐户又扣划239.43万元。累计扣划金额为5,478.91万元。

  二、特别说明

  1、已被扣划金额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2、公司决定启动追偿程序向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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