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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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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拟召开由董事会召集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召开,会期预计半天。

  (二)会议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会议地点

  本行11楼礼堂(中国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11楼)。

  (四)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二、会议内容

  (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批准本行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审议批准本行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

  3. 审议批准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审议批准聘请本行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5. 审议批准本行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6. 审议批准本行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7. 确定本行执行董事2016年度薪酬标准;

  8. 确定本行执行董事2017年度薪酬标准;

  9. 确定本行原监事长2016年度薪酬标准;

  10. 确定本行原监事长2017年度薪酬标准;

  11. 审议批准修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2. 审议批准修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3. 审议批准修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4. 审议批准选举何结华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5. 审议批准选举严琛先生为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6. 审议批准关于本行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7. 审议批准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A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a) 股票种类

  (b) 每股面值

  (c)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d) 发行数量

  (e) 发行对象

  (f) 战略配售

  (g) 发行方式

  (h) 定价方式

  (i) 承销方式

  (j) 转为境内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k) 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8. 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19. 审议批准A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 审议批准A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1. 审议批准关于A股发行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2. 审议批准A股发行后三年内稳定A股股价预案的议案;

  23. 审议批准关于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24. 审议批准A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25. 审议批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6. 审议批准就A股发行修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7. 审议批准就A股发行修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8. 审议批准就A股发行修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9. 审议批准就A股发行修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 审议批准就A股发行修订《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至(15)项及第(27)至(30)项为普通决议案,第(16)至(26)项为特别决议案,其中第(17)项A股发行方案中的各细项须逐项通过。

  (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阅以下议案:

  31. 听取本行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32. 听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33. 听取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34. 听取监事会对监事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35. 听取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及

  36. 听取本行2020-2022年发展战略规划。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行将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至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营业时间结束时止,名列在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股东以及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本行H股股东有权出席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名或者一名以上的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三)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楼。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内资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内资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内资股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内资股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内资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也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以专人、信函或传真方式送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附件1),并于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H股股东递交方式另行公告。

  (二)会议联系方式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邮政编码:230001

  联系人:张先生、孙女士、汪先生

  联系电话:(0551)65195721、62667894、62267729

  传真:(0551)62667787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自理。

  (四)会议相关资料可查询本行网站(www.hsbank.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特此公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

  附件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内资股股东)

  ■

  备注:

  本回执请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

  附件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内资股股东)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已质押股份数:

  委托人已质押股份占持股数的比例: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作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19年6月30日上午九时召开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未作出指示,则由受托人酌情决定投票。

  投票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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