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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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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73号”核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700,000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06,8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91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150,0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6,800,00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5,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700,000股。

  2. 2017年4月26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246,2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8,546,2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700,000股。

  3. 2017年5月19日,锁定期为12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5,100,000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210,246,2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3,446,2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800,000股。

  4. 2018年3月12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821,2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4,021,2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6,800,000股。

  5. 2018年4月27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次解锁1,015,87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53,005,3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57,815,875股,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210,821,250股。

  6. 2018年9月11日,公司完成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60,000股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761,2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52,945,3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仍为57,815,875股。

  7.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对新当选监事的激励股份17,500股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743,7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52,927,8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仍为57,815,875股。

  8. 2019年4月17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次解锁285,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52,642,8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58,100,875股,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210,743,750股。

  9. 2019年4月26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次解锁981,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51,661,87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59,081,875股,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210,743,75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杰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0%;

  钱洪先生、朱祥先生、楼晓华先生、杨新华先生、杨燕超先生、史锦才先生、朱国建先生、黄鑫颖女士、黄华女士等9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0%;

  王志炎先生、梁惠华先生、吴洪建先生等3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0%。

  黄晓颖女士、朱建新先生、李荣方先生、李海均先生等77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四方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及后续做出的承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四方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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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丁蓉蓉因其与申海兵财产分割取得相关股份。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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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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