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9-04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5月13日在公
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9年5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9年5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9-05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专业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5月14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14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9-05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周一)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108)。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截至2019年5月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6,108,7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5%,最高成交价为6.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3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0,085,613.92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6)。
二、回购股份用途的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要求:在《回购细则》实施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专业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仅确定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明确回购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