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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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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9-03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比音勒芬大厦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秉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81,339,000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9,789,753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549,247股股份。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26,639,8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3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2人,代表股份91,139,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500,8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1,919,8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9,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900,85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1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3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3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3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3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19,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175,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30%;反对464,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5,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96%;反对464,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3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3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19,8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639,8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桑健、温定雄

  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9-035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12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预案》。2019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关于回购的信息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2,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3%,最高成交价为48.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7,747,430.3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645,700股(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097,321股的25%。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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