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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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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5月9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有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1名:李兆年先生。

  会议由监事周丹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议案》。

  因监事会候选人李兆年先生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公司第七届监事的选举。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取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更新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于2019年5月12日届满及李兆年先生退出公司第七届监事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选举非职工代表张垚先生、孙志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丹丹女士为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3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更新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5月9日

  附件:

  张垚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现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志慧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孙志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19-037)。

  2019年5月5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15.56%股权的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监事会将《关于更新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5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袁仲雪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且增加的提案属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因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所变动。除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发生变动,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不变,同时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公告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9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7、《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销售业务回购担保总额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向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向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向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向工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向浦发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向光大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向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8、《关于向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9、《关于向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0、《关于向青岛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1、《关于向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2、《关于向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3、《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4、《关于向青岛农商行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5、《关于向恒丰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6、《关于向渤海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7、《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

  28、《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9、《关于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授信额度并为海外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0、《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的融资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1、《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2.01选举HE NING(何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02选举鲁道夫·沙尔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03选举范卿午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04选举鲁丽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33.01选举王捷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02选举李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03选举张静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4、《关于更新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4.01选举为张垚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4.02选举孙志慧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19年4月27日、5月10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述议案8至议案30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5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1至议案31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32、33、34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注: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非累积投票审议的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对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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