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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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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19-05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股票(证券简称:*ST猛狮,证券代码:002684)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缺少业务开展所需的资金,导致了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业务及员工的流失,也导致公司收入毛利等大幅下滑,但公司整体来说目前仍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4、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2日、2019年1月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与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已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鉴于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因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因此本次交易需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等程序。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交通集团”)、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金都”)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漳州交通集团出资约1.5亿元、诏安金都出资约0.5亿元合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与凯盛科技或其关联的国有控股企业签订EPC总承包协议,由凯盛科技或其关联的国有控股企业作为总承包方,凯盛科技以工程总承包形式出资约7.63亿元,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复产和新项目的建设。福建猛狮向合资公司租赁约9.63亿元的用于恢复生产和新项目建设所需的资产;同时,凯盛科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启动“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机构备案后的评估价值相当于15亿元的资产作为出资;漳州交通集团以人民币4.5亿元、诏安金都以人民币1.5亿元参与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凯盛科技、漳州交通集团、诏安金都所投资金可根据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方案做适当调整。2019年4月1日,福建猛狮举行四方合作项目生产启动仪式,福建猛狮1#厂房A线已进入连续生产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目前协议各方正在就合作事项的继续推进及后续安排进行沟通,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因资金状况紧张,公司存在部分债务逾期的情形,如资金紧张状况得不到有效缓解,未来将面临加重债务逾期风险。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对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造成影响,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的融资能力,并加剧资金紧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非核心资产、推动债务重组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缓解公司债务压力。

  5、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6、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德优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8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220,73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0%。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跌破平仓价格,存在被动减持风险。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目前与相关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遭遇被动减持的风险。若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所质押股份出现大幅度被动减持,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7、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并已被多次轮候冻结。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221,841,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若上述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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