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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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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2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保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9人,代表股份666,815,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921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36人,代表股份81,943,9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696%。具体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557,442,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6167%;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09,372,4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046%。

  2、除董事田永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除副总经理田永东先生、总会计师杨存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表决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897,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4%;反对646,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0%;弃权270,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26,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03%;反对646,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92%;弃权270,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5%。

  2、表决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912,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6%;反对632,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8%;弃权270,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40,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79%;反对632,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16%;弃权270,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05%。

  3、表决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897,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4%;反对738,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8%;弃权1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26,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03%;反对738,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6%;弃权1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81%。

  4、表决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734,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9%;反对1,066,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00%;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862,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07%;反对1,066,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18%;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

  5、表决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897,6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4%;反对688,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2%;弃权229,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26,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03%;反对688,3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00%;弃权229,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7%。

  6、表决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897,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3%;反对632,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9%;弃权285,2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26,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8%;反对632,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21%;弃权285,2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1%。

  7、表决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24,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1%;反对6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31%;弃权270,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86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12%;反对647,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5%;弃权270,8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73%。

  8、表决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899,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6%;反对630,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6%;弃权285,2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27,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21%;反对630,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98%;弃权285,22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1%。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9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华鹏   刘鹏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迁至新址办公,现将相关变更信息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A座1003

  邮政编码:030006

  投资者联系电话:0351-5600968

  传真号码:0351-5600964

  电子信箱:lykg000968@163.com

  上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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