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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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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9-03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获得赔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订背景及进展: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于2019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获得赔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公告称因上游供应商的原因,导致公司部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根据供货合同约定,公司与A供应商、B供应商友好协商,初步达成赔偿意向。

  目前公司经过确认与核实,受此次质量影响的最主要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木林森”),经过与A供应商、B供应商友好协商,近日A供应商、B供应商与吉安木林森在2018年赔偿初步方案的基础上,签订了质量损失赔偿最终详细执行协议。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A供应商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A供应商确认,鉴于A供应商向吉安木林森供应的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吉安木林森在使用A供应商该部分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造成吉安木林森部分产品在生产工序上发生问题,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经双方协商一致,A供应商同意就此次质量问题给吉安木林森造成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向吉安木林森支付质量赔偿金共计11,016.84万元,赔付方式为现金或抵扣货款。

  2、与B供应商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B供应商作为吉安木林森设备供应商,2018年期间由于B供应商设备及安装调试工作上出现失误等原因,造成了吉安木林森使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吉安木林森与B供应商双方协商一致后,就上述事项双方达成补偿方案,B供应商同意向吉安木林森支付赔偿金共计9600万元,作为吉安木林森在此次质量事故中的赔偿。

  三、 本次签订赔偿协议对公司影响

  考虑A供应商和B供应商的上述赔偿金额后,本次质量事件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为10,194.09万元,占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11.27%。公司已在2018年财务报告中确认相关损失和应收补偿金额,因此不会对公司2019年利润产生直接影响。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基于此次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后续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检测,完善质量检测流程,尽量避免公司生产经营中再出现类似事件。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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