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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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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9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关于增加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审议《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授权期限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2018年6月22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发行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19年6月21日。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行将届满,为确保公司发行可转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拟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公司发行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21日,为期12个月。

  二、2018年6月22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可转债事宜,授权有效期延至2019年6月21日。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行将届满,为确保公司发行可转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拟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可转债事宜有效期延期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6月21日,为期12个月。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孚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51,191,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6%,孚日控股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章程规定》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的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2项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其他事项不变,《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信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9-031)。

  2019年5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发来的《关于增加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孚日控股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授权期限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孚日控股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公司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本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之前公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没有变化。鉴于此,现将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二○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8年度财务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9、《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授权期限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9年5月1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4、联系人:张萌、彭仕强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0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083

  2. 投票简称:孚日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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