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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0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 265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自2018年10月15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发行了本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