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审核,公司发现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公告中关于议案编码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的内容具体为:
1、议案编码
更正前:
■
更正后:
■
除上述内容,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