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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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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19-4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512,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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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30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石牌塔基路1568号 恒铭达

  咨询联系人:荆京平 李子婧

  咨询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电话:0512-36828275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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