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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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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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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深圳市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正安县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鑫”)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合计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2,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2019年4月30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中,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鑫联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5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控股股东盛妍投资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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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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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未发生与计划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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