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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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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史烈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飞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飞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11月14日,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杭州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准乾”)购买浙大网新软件园J1-J4楼,标的资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向网新准乾支付转让款18,000万元,剩余2,000万元将在公司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五日内支付。

  截至报告期末,网新准乾仍在就该房屋最小单元分割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事宜与政府各部门沟通协商中,相关政府支付流程尚未履行完毕,无法在《补充协议三》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最小单元分割登记并向公司提供产权转移登记资料。经双方协商,网新准乾就上述事项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四》,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小单元分割登记并向公司提供产权转移登记所需资料。

  2、公司于2018年7月收购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简称“网新恩普”)和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普吉投资”)少数股东股权。2018年8月,陈根土、江正元、岐兵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完成承诺锁定股票的锁定事宜。2018年度,网新电气、网新恩普均达成业绩承诺,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陈根土、江正元、岐兵锁定股票的第一批将于2019年5月1日解除锁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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