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鑫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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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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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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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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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要求,对2018年一季度“其他债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从“投资收益”项重述至“利息净收入”项,涉及金额623,601,129.24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2月16日收到花旗亚洲《无意延长合资期限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按照公司与花旗亚洲于2011年6月1日签订的股东协议之规定,花旗亚洲希望不再延长东方花旗的合资期限,将其持有的东方花旗全部33.33%股权,以东方花旗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乘以其出资比例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1月8日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东方花旗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乘以花旗亚洲出资比例的价格收购花旗亚洲持有的东方花旗全部33.33%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股权转让后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终止合资经营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监管审批、支付交割、工商变更和东方花旗更名等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全资持有东方花旗。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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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19年4月29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4人,实际表决董事14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官网(www.dfzq.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19年4月29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