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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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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小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俊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3月27日,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惠州闽环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数额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2)。

  2、2019年4月19日,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2019年4月26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2)。

  3、2019年4月19日,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3)。

  4、2019年4月19日,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加快药业布局,促进医药板块做强做大,同意子公司水仙药业以现金方式收购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本次股份收购于2019年4月26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于2019年4月29日签署。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4)。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泰宁青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宁林场”)与南平市建阳区世丰木业有限公司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2019年4月24日,控股子公司泰宁林场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闽04民终1480号,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泰宁林场胜诉。本合同纠纷案诉讼背景、进展及终审结果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 2015年11月5日、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8月4日、2018年8月15日、2019年4月25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重大诉讼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4、临2015-076、临 2017-003、临2017-008、临2017-055、临2018-046、临2019-038)及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6、关于公司与南昌环湖贸易有限公司纸材原料侵权纠纷案,公司认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的终审判决(即判决撤销江西省中院重审一审判决,驳回本公司诉求)存在不合理性,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委托律师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2日登记受理,目前尚未有立案审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本合同纠纷案诉讼过程及再审申请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 年12月13日、2017年2月21日、2018年5月19日、2019年1月1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即《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重大诉讼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67、临 2017-007、临2018-029、临2019-006) 及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受托方:银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50)。

  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宝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恒宝通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投资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再投资的金额包括在上述额度内,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期限自恒宝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详见恒宝通于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2018-033)、《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18-036)和《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2018-042)。

  一、恒宝通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2018年9月至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及有关进展公告详见恒宝通持续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以及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陆续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62、临2018-063、2018-064、2018-072、2018-073、2018-080、2018-082、2018-083、2018-084、2018-085、2018-087、2018-092、2018-093、2018-095、2019-005、2019-007、2019-008、2019-009、2019-011、2019-013、2019-018、2019-024、2019-025、2019-026)。

  1、前次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及其赎回情况

  2019年3月26日,恒宝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金额为1,100万元的产品代码为TGN180004的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开放型31天人民币产品TGN180004”产品,产品类型为开放型、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为2019年4月26日。恒宝通已于2019年4月26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金1,1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33,632.87元。

  2、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控制措施

  1、投资目的及对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由于投资产品的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进行现金管理具有明显的收益性。恒宝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恒宝通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提高恒宝通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恒宝通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恒宝通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为短期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

  2、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恒宝通公司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及自身资金需要变化会进行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恒宝通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短期保本型产品。

  (2)恒宝通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

  (3)恒宝通公司规定必须以恒宝通公司名义设立现金管理业务的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现金管理业务。

  (4)恒宝通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暂时闲置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恒宝通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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