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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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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许文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立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分析                                                     单位:元

  ■

  2、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

  3、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87),并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4),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733,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69%,最高成交价为5.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044,158.57元(含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截至2019年4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627,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8%,最高成交价为5.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3,369,193.03元(含交易手续费),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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