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 月28日—2019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4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4月28日15:00 至2019年4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尤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152,006,7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03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2,006,7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003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00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子议案
7.1、关于《与罗平县锌电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及其融资融券名义持有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597,600股,作为此事项的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63,409,1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 、关于《与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3、关于《与永善金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2019年预计与参股公司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同意152,006,7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冯楠、汤昕颖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