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倪俊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志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章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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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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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2月14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股票质押融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利用公司目前持有的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开展股票质押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方式),融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其他债务性工具及补充流动资金。
①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00 万股质押给交行安庆分行。获得融资额度 3.6 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交行安庆分行申请资金发放。2019 年 3 月 08 日,公司解除上述质押中的 2,533 万股,剩余质押 1,267 万股。
②2019 年 1 月 02 日,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0 万股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生效之日(2019 年 1 月 02 日)起,期限一年,可提前赎回,获得融资 7,000 万元。2019 年 2 月 28日,公司根据协议提前偿还了上述质押借款,赎回了上述股票质押1200万股。
2、2019 年 2 月 25 日-3 月 0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02.56 万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2,025万股,持有国泰君安无限售流通股股票6,730万股,占该公司注册资本0.78%;其中,公司用于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1,267万股(国泰君安),占国泰君安总股本的0.14%,融资余额合计1亿元。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为公司网下打新新股中签情况。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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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