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建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伟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27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为11人,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公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28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共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公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26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追溯调整原因说明
公司2018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宝特韶关100%股权并减资退出宝特长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收购宝特韶关100%股权并减资退出宝特长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关于收购宝特韶关100%股权并减资退出宝特长材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20、2018-24)。
2018年4月,公司与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特长材”)签订了《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宝特长材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特韶关”)100%股份,公司及宝特长材、宝特韶关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8年5月,公司完成对宝特韶关的股权收购,宝特韶关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及宝特韶关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宝武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本期需将宝特韶关纳入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本次追溯调整中2018年第一季度追溯调整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对比较报表经营成果的影响
1.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2018年1月-3月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万元
■
2.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2018年1月-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2018年第一季度数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因实施股权收购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2018年第一季度数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2018年第一季度数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因实施股权收购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2018年一季度数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因实施股权收购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
2.公司按规定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且本次追溯调整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29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韶关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下拨2018年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款1,666.87万元,本次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2018年资源综合利用退税款属于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公司在收到补助后,按照及时性原则,将补助资金1,666.87万元计入其他收益核算。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其他收益科目,影响公司损益的金额为1,666.87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相关收款凭证。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