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梅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秋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雪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根据时间对相应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依据充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7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梅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事项事前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查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8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祝保华先生了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依据充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情请查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