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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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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书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书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下降的原因是由于上年持股51%的子公司有业务,该公司增资后持股比例下降,本报告期该公司不再列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报表,导致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015年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019年4月28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成为付款义务人,清偿277,228,699.00元债务,上述协议签订后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对公司与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承担上述资产转让款的付款义务。

  (2)重大资产收购事项

  2015年11月26日,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北京网数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维云创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股权出让方承诺屹立由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700 万元、2300 万元及 2800 万元,考核期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不低于6800万。若未能满足上述盈利承诺则股权出让方应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根据屹立由公司的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88.89万元、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11.04万元、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47.63万元。股权出让方应向公司支付的补偿款金额为4,213.61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收到股权上述补偿款。

  (3)收购北京华夏百信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事项

  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华夏百信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500.00万元收购北京华夏百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百信”)10%股权。并于 2014年12月26日与华夏百信股东签订了《关于收购北京华夏百信科技有限公司 1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此次收购之前,公司不持有华夏百信股权,本次收购完成之后,公司将持有华夏百信10%股权。华夏百信的主要业务为互联网彩票营销。

  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华夏百信尚未进行工商变更手续。

  (4)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的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表所示:

  ■

  (5)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 2016020 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19 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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