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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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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游仕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22日,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中期票据。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17年8月16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总额为16亿元。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19年1月2日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总额为10亿元,发行利率为7.0%。

  2、2019年1月1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鸡西市贝特瑞石墨产业园有限公司投资黑龙江省鸡西市站前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与深加工一体化项目。

  3、2019年1月1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惠州投资建设“年产4万吨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4、2019年1月21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9年2月15日,前述议案获本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19年2月1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开转让,          证券简称为“友诚科技”,证券代码为“873087”。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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