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晓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振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仕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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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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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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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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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营业务方面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为缓慢,公司资金紧张局面尚未得到有效缓解,虽然公司在增程器搭载销售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常州斯太尔生产经营仍未改善,公司经营压力仍然较大。
奥地利斯太尔破产事项,公司积极就前期发生的短期借款、技术开发预付款等向破产法院申请债权索赔,但没有得到支持。破产管理员仅同意公司对部分技术开发预付款进行申报债权,短期借款被视作权益性投资,被驳回申请。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诉讼方面
1、关于业绩补偿诉讼事项:公司根据《判决书》[(2017)鲁民初130号]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法院查询核实,目前英达钢构已停止生产经营,冯文杰也已无法取得联系,英达钢构及冯文杰名下存款、车辆及有价证券已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仅能对其名下房产、土地进行轮候查封。公司将积极关注英达钢构及冯文杰相关动态,及时向法院提供证据并申请执行。
2、关于1.3亿委托理财诉讼事项: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仅同意公司解除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未同意其他诉求。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已积极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事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技术许可使用纠纷诉讼事项: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努力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判决,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贷款逾期事项:因子公司涉及多项贷款逾期,相关债权方均已提起诉讼,导致公司需要对逾期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方协商解决方案,并努力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妥善处理逾期事项,扭转困境局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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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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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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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晓振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