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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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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朱闽翀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主要原因系:截止2019年一季度期末,公司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的事项。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柴国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53.61%,主要系报告期末偿还较多的借款所致。

  2.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56.81%,主要系报告期末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3. 营业收入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55.6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受营运资金紧张影响,公司部分业务受到影响,营业收入下降较为明显。

  4. 营业成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54.4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同步下降。

  5. 销售费用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4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受营运资金紧张影响,公司部分业务受到影响,市场营销相关费用支出同时也减少。

  6. 管理费用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8.9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为维护日常经营稳定,相关固定管理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7. 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31.58%,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 投资收益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330.6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9. 其他收益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76.82%,主要系本报告期孙公司软件退税款减少所致。

  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期未能达到业绩承诺要求,按照协议本公司以1元向何立等4名原股东回购股份10,068,011股,本期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市价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89.92%,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45.06%,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98.30%,主要系本报告期由于运营资金紧张,减少投资业务所致。

  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81.59%,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资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富顺光电、小雪科技、雪莱特智能电子因经营业务款项纠纷及部分债务逾期等事项,部分银行账户的资金被冻结。截至2019年3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累计22户,累计实际被冻结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6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就被冻结事项与相关方积极沟通,争取尽快达成和解,避免进一步扩大不利影响。

  2、控股股东被动减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司股份69,200,000股,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购回交易,已构成违约,该次质押股份中11,479,000股(截至2019年4月16日)已被实施违约处置。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因柴国生先生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其所持雪莱特股份可能被华泰证券继续实施平仓处置,属于被动减持。

  3、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事项

  2018年6月,广东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对公司进行了2017年年报现场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出具了监管文件。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并就整改情况向深交所、广东证监局进行了汇报。

  4、富顺光电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

  (1)2016年8月,富顺光电与南京荣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充电桩《购销合同》,南京荣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富顺光电采购60KW直流充电桩2,500台,每台结算单价4.20万元,合计总金额为1.0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富顺光电已出货783台,已确认收入3,276万元(含税)。

  (2)2016年10月,富顺光电与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充电桩《销售合同》,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向富顺光电采购FSEV-DCY15/500-A1移动式直流充电桩20,000台,每台结算单价1.05万元,合计总金额为2.1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富顺光电已按合同相关约定进行有序生产,已出货1,213台,已确认收入1,273.65万元。

  (3)富顺光电与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2月20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富顺光电出资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建设及运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不少于2,000个公共充电桩。自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以来,富顺光电积极推进项目建设。2017年6月,富顺光电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在南靖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恒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智能”),作为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建设事宜。截至本报告期末,富顺光电、恒顺智能正在积极推进上述事项,目前暂未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4)2017年11月,富顺光电与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充电桩《购销合同》,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富顺光电采购FSEV-DCL120/750/12-A3直流充电桩2,500台,每台结算单价6万元,合计总金额为1.5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富顺光电未出货,未形成销售。

  5、子公司部分资产被扣押事项

  富顺光电25,000个20KW充电模块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扣押,公司正在积极处理该事项,并向法院提交了异议申请,请求法院解除对富顺光电所持资产的扣押。经向委托的律师进一步了解,目前具体进展情况如下:富顺光电于2018年8月23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8)闽民初62号案件扣押富顺光电25,000个充电模块的保全措施提交《异议申请书》,异议案件案号为(2018)闽执异15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3日组织庭前调查,2018年9月26日组织质证,富顺光电均到庭参加。根据法院要求,富顺光电已于2018年10月4日将质证书面意见提交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对各自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富顺光电委托的律师向法院提出了调取证据申请。2018年11月27日,2019年3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组织原被告双方与富顺光电进行听证。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富顺光电正在等待法院做出进一步安排或者裁决。

  6、公司诉讼情况

  公司、子公司因部分借款到期未偿还及买卖合同纠纷等原因涉及诉讼或仲裁。截至2019年4月19日,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合计109件,涉及金额约为1.30亿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正在积极应诉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偿债压力。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柴国生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5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朱闽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独立董事朱闽翀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具体原因如下:

  截止2019年一季度期末,公司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的事项:一、由于公司没有提供《富顺光电专项审计报告》、《富顺光电2018年度审计报告》,本人无法判断富顺光电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无法评估富顺光电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二、其他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响的事项:1、截止报表日的雪莱特已由法院调解或执行要求支付,而尚未支付或被执行的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2、截止报表日的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重要或有事项(包括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标的金额1.14亿元);3、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4、报表日后的重要期后担保、期后诉讼和期后借款逾期事项。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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