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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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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晓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9-027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变更减持计划暨减少减持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收到股东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创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更改告知函》,拟减少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弘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2,149,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得的红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均已于2017年9月1日解除限售。

  ●前次公告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9日《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弘创投资计划自2019年4月19日起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929,25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拟变更减持计划暨减少减持数量的主要内容:减持计划缩减、减持数量减少。由前述“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929,25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变更为“减持股份不超过22,371,7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2018年4月25日,弘创投资与公司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及德邦基金-浦发银行-中融信托-中融-融昱2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德邦基金”)因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弘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过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弘创投资原股份减持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929,25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截至本公告日,弘创投资尚未开始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基于弘创投资自身统一财务安排,以及弘创投资对公司基本面的信心,弘创投资决定变更减持计划,变更后的减持计划如下:减持计划缩减、减持数量减少。由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929,25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变更为“减持股份不超过22,371,7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非公开发行时弘创投资对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自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弘创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弘创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弘创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四)在减持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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