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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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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3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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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4),对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及2019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0)、《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对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19年4月26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其中公司副总经理姚发祥先生未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赵庆福先生及副总经理范庆吉先生自2019年1月28日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后,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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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参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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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项下“无限售条件股份”及“有限售条件股份”计算基数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计算;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赵庆福先生、姚发祥先生、范庆吉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赵庆福先生、姚发祥先生、范庆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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