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事项进展: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关于重新启动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确定混改基准日的函》,经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研究决定,拟重新启动天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以2019年3月31日为天房集团混改基准日,选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风险提示:
1、天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意向投资者尚存在不确定性。
2、待投资者确定后,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3、由于天房集团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天房发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19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房集团《关于重新启动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确定混改基准日的函》,现将该函全文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一、《关于重新启动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确定混改基准日的函》全文: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责推动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经津诚资本研究决定,拟重新启动天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并以2019年3月31日为天房集团混改基准日,选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二、天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本公司的影响
天房集团(持有天房发展13.53%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国有独资公司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天房发展13.21%的股权,合计控制比例为26.74%)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混改如实施完成,天房集团股权结构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天房发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风险提示
1、天房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意向投资者尚存在不确定性。
2、待投资者确定后,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3、由于天房集团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天房发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