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2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如下: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2018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55号)。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六、补充资料”中涉及的“(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的项目列示符号有误,即:实际应为-245,934,168.94元,原数据列示为245,934,168.94元,导致原计算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大于实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同时,影响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六、补充资料”中涉及“(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列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性损益的指标,导致原计算得出的指标小于实际的指标。经立信会计师再次核查,情况属实,需进行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更正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扣非后相关数据有变化。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138,132.49万元变更为-117,615.83万元,减少亏损 20,516.6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每股收益由-1.3747元变更为-1.170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121.93%变更为-95.20%。具体变更数据如下:(变更数据已用粗体标识)
十六、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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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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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05号)。
四、本次会议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具体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更正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会计差错披露进行更正。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本次对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披露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305号)。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3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现将“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进行补充如下:
补充前: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2018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55号)。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的非经常性损益数据有误。经立信会计师再次核查,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部分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数据计算确有错误,需进行更正。
补充后: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的说明
2018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255号)。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六、补充资料”中涉及的“(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的项目列示符号有误,即:实际应为-245,934,168.94元,原数据列示为245,934,168.94元,导致原计算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大于实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同时,影响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六、补充资料”中涉及“(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列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性损益的指标,导致原计算得出的指标小于实际的指标。经立信会计师再次核查,情况属实,需进行更正。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新后)》( 公告编号:2019-027)。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