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8,070.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6,463,351.1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4,474,618.98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的非常时期,经营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新能源汽车板块及矿产资源板块,包括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以及矿产资源业务等,通过新设、并购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模式介入各产业板块,各子公司均为具体的经营实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不同的业务,独立核算,相互带动各板块业务,在客户资源、专业技术及专家团队等方面资源互补;母公司负责对各子公司的控制与管理,并在管理层中配备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士,由其负责各产业板块的具体经营活动,除自身业务产生盈利以外,相同板块之间也能发挥一定的协同效应。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深化战略转型,截至报告期末,共拥有子公司5家,其中,新能源汽车板块3家,包括生产传统及新能源客车的恒通客车和恒通电动,以及以融资租赁带动新能源汽车销售的交通租赁;矿产资源板块2家,包括处于金矿勘探及采选工艺研发阶段的三山矿业以及处于铜矿勘探阶段的维西凯龙,均未正式开采。
恒通客车作为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务的载体,其采用以销定产的自主生产模式,以订 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产品,销售以直销为主;恒通电动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主要为恒通客车的新能源客车提供配套服务。恒通客车与客户签订购车合同后,根据合同签订的数量和技术配置定量组织生产,完成后交付车辆,客户收货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或签收确认后,向恒通客车支付首期货款(具体比例根据合同约定,一般为总价款的30%左右),余款再分期支付,或全部购车款均分期支付,以货币资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恒通客车在客户收到验收合格证明或签收确认时确认收 入,回款期限根据招投标所设定的付款条件所确定。恒通客车所销售的产品为公交客车,客户群体多为国有公交公司,信用较好,但一般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并设定既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较长。恒通客车主要通过对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在投标前,对包括付款条件在内的招标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是否参与招投标,从而确定账期。
交通租赁作为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载体,涵盖金融、贸易、财会、法律、工程等业务,涉及交通、水务、环保、酒业、教育、医疗器械、钢铁、能源、工程机械等行业。业务模式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类型,其中,直接租赁是根据承租企业对设备制造厂商和设备的选择,与设备制造商签订购买合同并购买设备,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承租企业支付租金,租期结束时,承租企业可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售后回租则是向承租企业购买其现有设备,承租企业再以融资 租赁方式租回设备,同时获得出卖设备对价的流动资金。上述业务模式均由承租企业以货币资金按 月度或季度向交通租赁进行租金结算。根据其业务性质,交通租赁主要通过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 构借款、保理业务等方式获取资金,从而向客户提供金融租赁服务,并收取租金等以获取收益,手续费以公司与客户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无具体的收费标准,采用向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租赁标的评估等综合因素进行定价。作为类金融企业,交通租赁盈利模式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似,以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获取利息。交通租赁与承租企业签署相关租赁合同后,其财务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设备租赁起始日,按相关规定分别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记录未担保余值,并据此列示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 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行业情况
近年来,随着资源、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公众对汽车的低碳化、绿色化的要求不断提升,在政府鼓励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了迅速发展。但由于2018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客车市场总体需求持续下降,在政府和市场双重作用的迭代期,随着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的逐渐退坡,客车行业总体处于逐步下滑阶段。作为新能源汽车商业化的先锋、产业发展的“排头兵”,我国新能源客车受相关政策影响,一方面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另一方面也迎来爆发式增长,逐步回归到技术竞争的良性发展道路上,并带动车用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的协同发展。虽距成熟产业还存在一定距离,在技术、使用模式等方面,还有很多瓶颈亟待突破,但总体来说,客车新能源化大趋势不可逆,行业格局将发生变化,行业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高,未来新能源客车销量仍有增长空间。
2018年,我国融资租赁业继续呈稳健发展态势,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业务总量,无论是与上年底相比,还是和上年同期相比,都继续在稳步增长。除了依旧存在的行业渗透率低、公司空置率高、人才不足、区域发展不均衡、融资瓶颈严重等老问题外,今年由于中美贸易战的影响,国内实体经济亏损面扩大,亏损度加重,将直接影响融资租赁业务的拓展。尽管存在上述诸多问题,但总体来说,目前我国融资租赁处于转型调整期,市场容量较大,内部竞争状态也相对宽松,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监管完善,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具备巨大的发展潜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发布《2012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于2018年3月8日支付“12西资源”公司债券自2017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12西资源”于该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国家新能源政策调整及行政处罚等事件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业绩未达到预期,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8,289.84万元,较上年下降36.28%,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公司对部分未产生盈利的子公司进行了处置,获得投资收益,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37.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81万元,扭亏为盈。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发生变化为减少4家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矿石采选、租赁等业务,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13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4月19日采取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段志平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8,070.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6,463,351.1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4,474,618.98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的非常时期,经营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坏账、存货以及商誉等科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共计提2,812.15万元,将影响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12.1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14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资产总额情况和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45万元。同时,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推进公司各项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按以下标准发放,总经理60~200万元/年(税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0~150万元/年(税前),具体的支付发放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按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时间及工作业绩等因素,进行考核和调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各子公司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或逐笔签署)申请、贷款等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各子公司在2019年度融资额度内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或与各子公司的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该事项通过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及保证金额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15号《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16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通知另见临2019-018号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14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8,121,483.2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坏账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公司在2018年度末计提的坏账损失金额为18,116,797.78元,主要项目如下:
(1)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计提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442.00万元;
(2)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客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加长,合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12.00万元;
(3)本部其他应收款及应收账款账增加,合计计提102.96万元坏账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因国家新能源政策及对车辆标准要求的调整,控股子公司恒通客车销量下降,且大部分车辆没有在工信部的汽车推荐目录,无法再次进行销售,致使库存增加,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10,004,685.4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28,121,483.25元,将影响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121,483.25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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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交通租赁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58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度,根据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各子公司的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由公司为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或与各子公司的其余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担保)。
具体的担保对象及初步估计的担保额度如下:
■
注:上述担保额度不包括公司在此之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若全部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可能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情形,故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开展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由公司对表中子公司及未列入表中的其他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各子公司偿还借款后,公司可继续在额度内向其或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对上市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通过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由经营层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3号科技创业园B2区6楼左
法定代表人:段志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6日
营业期限:2008年3月6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汽车租赁,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其他交通设施、设备租赁,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从事与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持有交通租赁58.4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通租赁总资产278,566.70万元,总负债160,028.32万元,净资产118,538.37万元,资产负债率57.45%。
根据其业务性质和融资安排,交通租赁资产负债率预计可能会超过7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向被担保人提供信用担保等,具体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及保证金额等内容以公司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处于转型发展期,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公司向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为其生产经营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其良性发展;同时,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主要是基于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可解决其资金需求,提高其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请董事会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0.75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1.4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23%和15.99%,其中,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785.41万元,为原控股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担保余额9,000万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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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16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二十三条为: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修订为: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原第二十四条为: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修订为: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原第二十五条为: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修订为: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持有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原第四十一条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修订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作出决议;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原第四十五条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确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订为: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确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股东可以本人投票或者依法委托他人投票,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第七十九条为: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修订为: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第八十三条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当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对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修订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对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原第九十七条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不担任本公司董事。
……
修订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不担任本公司董事。
……
原第一百零八条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修订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原第一百一十五条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订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