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字[2019]D-0416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立信中联专审字[2019]D-0120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96,357.3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121.59万元。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7,181.3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047.74万元,减去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16,312.7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447.06万元。
2018 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决定 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度不实施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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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为国内综合性油气供应、运营商,主营业务国外油气开采、海外油气资源进口、国内油气加工、终端分销及天然气储运设备制造销售。
(二)报告期内,公司在石油、天然气开发—输配流通—终端销售双产业链协同发展的经营模式下,继续开展海外油气田New Star及Long Run的生产销售,进一步整合上游资源,加强对海外油气资产的控制权;同时,依托海外油气资源,稳步推进加拿大原油进口分销业务;全力推进中游天然气储备集散中心建设,江阴、粤东LNG接收站的施工建设稳步推进。公司国内各子公司努力克服各类困难,推进各项业务。2018年下半年,公司上游海外油气田公司运转相对正常,下游CNG母子站及LNG点对点终端企业客户正常经营,中游潮州和江阴的接收站工程建设施工进度符合工程要求,国际原油贸易和国内LNG贸易由于资金短缺暂时停滞,等待流动性恢复之后才能逐渐正常运转。公司将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解决公司贸易业务停滞的情况;通过处置公司存量资产和低效资产获得资金来解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使用。
(三)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请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一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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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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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收入差异主要是油品销售造成,油品合并抵消金额有误,导致第四季度金额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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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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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6亿元,利润总额-10.97亿元,净利润-9.6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1亿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以下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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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34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决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度不实施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续聘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2018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具体费用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39号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3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9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2日
至2019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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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19年5月21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00-16:00时)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9层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9年5月21日16:00时)。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9层
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84927035-883
传真:010-84928665
联系人:赵美含
(二)会务费用
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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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3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天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 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决定 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度不实施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38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将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36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如下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 2018年担保实施情况,截至2019年4月29日公司对下属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下同)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60.1294亿元,2018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至2019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净新增担保总额40亿元,即在有效期内公司对下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余额在100.1294亿元范围内(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议案后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批:1、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贷款可在净新增担保总额40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分次申请;2、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在净新增40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作连带责任担保;3、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可以房产、固定资产等为净新增40亿元(不含单独上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金额)额度内的贷款作抵押。
上述授权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担保的贷款余额在100.1294亿元额度内时,由董事会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间相互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超过上述范围的担保均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贷款和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2、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每一次关于该授权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做出具体公告。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及下属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所属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4月29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共对外担保60.1294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或其之间担保,无对合并范围以外公司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34%。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60,688.70万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7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需要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予以调整。
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唐征宇先生、王东先生、黄杰先生,其中唐征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王凯先生、刘劲先生、黄博先生,其中王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王东先生、刘劲先生、祝传颂先生,其中祝传颂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凯先生、林大湑先生、祝传颂先生,其中王凯先生为主任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止,各委员会应按照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编号:临2019-038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部分条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以上议案除《关于修订〈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公布并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35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