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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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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局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49,344,9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8年,本集团围绕“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以三力系统为抓手,深入挖掘潜力,全面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针,驱动集团稳步发展。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密零件制造及军工等领域。

  本集团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贝特瑞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是全球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龙头企业,其所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数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旗下国际精密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金属零件制造及销售业务,其产品主要用于汽车零件、液压设备、硬盘驱动器、电子及其他仪器的精密金属零件及装配零件;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地和是行业内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究的企业之一,其所生产的电机、控制器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车、乘用车、低速车等领域,其产品的多项核心指标均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旗下友诚科技是国内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器领域的企业之一,其主要产品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连接器产品在充电桩、电动车等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通用机械等相关领域。此外,本集团还控股了从事石墨新材料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万鑫石墨谷、军用模拟训练器及军工通信产品等军工产品的研制生产企业武汉华博、汽车尾气净化器及民用空气净化类产品生产企业江西宝安新材料、复合材料航天航空结构件生产企业泰格尔、航天航空用轻量化材料及制件生产企业北京宝航、动力电池测控系统生产企业宁波拜特等多家企业。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医院诊疗服务、生物农业等领域。

  本集团旗下沪市主板上市公司马应龙是拥有四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药品制造、医药零售及批发和医院诊疗服务等,在国内肛肠治痔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大佛药业专业从事耳鼻喉和呼吸系统领域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少数专注于喷雾剂、吸入制剂的生产企业之一;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绿金高新主要产品为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是一家集印楝种植、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涉足房地产行业已二十多年,开发设计的“江南系列”产品拥有一定行业品牌影响力,目前本集团在广东、海南、天津、湖北、山东、新疆等地区有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集团其他产业主要涉及投融资、矿产资源采选等领域,分别通过本集团参股或控股的专业公司运营管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5年11月2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评级”)向本公司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6月28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12月27日,新世纪评级发布了《新世纪评级关于调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公告》,上调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债项信用等级为AA+。

  2017年6月21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7年8月1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6月2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6 宝安 01 与 17 宝安 02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其中16宝安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17宝安02债项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情况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019年6月30日之前,新世纪将对公司出具2018年年度定期评级报告,相关评级报告将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本集团成立35周年,面对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因素,本集团整体收入、利润仍保持平稳增长,2018年营业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1,176,807.5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6.43%;营业成本738,116.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8.55%;销售费用108,722.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2.88%;管理费用73,383.6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2.94%;财务费用44,458.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3%;实现营业利润107,254.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00.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78.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0.49%。

  (一)高新技术产业

  作为集团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报告期内整体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实现销售收入58.74亿元,同比增长39.23%;实现利润总额5.36亿元,同比增长52.92%。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积极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全面推动精益管理,收入与利润均实现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0.09亿元,同比增长35.10%;实现净利润4.81亿元,同比增长43.17%,进一步巩固了其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龙头地位;石墨负极材料及硅基负极材料产品获国内外大客户认可,销售实现突破,产品销量大幅增长;贝特瑞江苏常州金坛项目NCA正极材料产线及石墨负极材料产线部分产线设备已投入运行。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积极开拓国内汽车零件市场,已成功进入国内知名汽车制造商的认可供应商名录,但受中美贸易摩擦、劳动成本上升以及借贷利率上调等因素影响,业绩不及预期,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0,934.19万元,净利润7,743.88万元,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本集团控股的大地和主营业务从商用车向乘用车、物流车转型工作初显成效,但由于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影响,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有所下降,加之各项成本费用增加,报告期内仍未实现盈利,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9,283.17万元,净利润为-18,804.33万元。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报告期内获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已于2019年2月1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开转让,    证券简称为“友诚科技”,证券代码为“873087”;报告期内,友诚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3,178.07万元,同比增长32.36%;实现净利润4,053.97万元,同比增长12.95%。此外,本集团报告期内完成永力科技52%的股权转让工作,获得投资收益6,632.26万元。

  近年来本集团培育的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报告期内部分企业仍处于培育阶段,成长未达预期,对高新技术产业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实现销售收入24.81亿元,同比增长31.29%;实现利润总额2.02亿元,同比下降45.65%。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98亿元,同比增长25.53%;实现净利润1.76亿元,同比下降44.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84亿元,同比增长15.77%;医药工业主导产品销售规模稳步增长,继续保持其国内肛肠治痔领域领导地位;医院诊疗管理逐步升级,直营医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肛肠诊疗中心共建项目签约数量持续增加;医药流通优化经营模式,线上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全面布局大健康产业,持续丰富、升级大健康产品。本集团控股的大佛药业大力挖掘市场机会,积极整合销售资源,目标市场拓展工作进展明显,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1,293.98万元,同比增长134.65%;实现净利润1,103.31万元,同比增长95.16%;其中儿童达芬霖、希诺宁、达芬科闯、达芬盖等重点产品销量均实现明显增长。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报告期内积极整合资源,加快转型步伐,落地产品升级,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但由于受其大力拓展销售渠道和扩张产品产能导致相关费用增加,以及新三板补贴减少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未能实现盈利,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015.85万元,净利润为-215.32万元。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报告期内整体实现大幅增长,实现销售收入30.33亿元,同比增长416.85%;实现利润总额9.87亿元,同比增长2360.12%。报告期内,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万宁宝安地产公司去库存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实现资金回笼;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丹晟恒丰的深圳市白石龙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彩苑开盘销售,总体销售情况良好并顺利实现结转;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华信达的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仍处于前期拆迁谈判阶段;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儋州宝安、港宝置业、恒通置地、恒运实业的宝安山水龙城项目B0209地块A区主体结构已封顶,目前已取得销售许可证,计划2019年实现销售。此外,本集团报告期内完成威海三家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工作,获得投资收益36,438.98万元。

  本集团其他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3.81亿元,同比增长1.41%;实现利润总额-4.51亿元,同比下降118.69%。本集团控股的运通公司、恒安公司与中信置业、桦盈实业共同合作推进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报告期内,运通公司、恒安公司已收到桦盈实业支付的第一笔和第二笔保证金,并已完成被拆迁物业的移交工作,目前各方正在就合作的推进及后续安排进行沟通。本集团控股的古马岭金矿选矿工艺技术实现突破,一次性浮选回收率获得较大提升,但仍未能有效改善经营业绩。在风险投资方面,本集团参股的中国风投及其旗下基金共计完成了对19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5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工作。在投融资方面,本集团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了对2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2个项目股份部分减持工作,收回投资本金及部分投资收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6.80%、58.55%,主要原因系高新技术行业保持快速增长以及房地产项目结算对应的收入成本增长。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0.4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股权取得较大投资收益以及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结算。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股权收购及增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因新设立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

  本报告期因处置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因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1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李瑶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郭朝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权。

  4、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陈政立主持,监事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13,780,584.63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98,480,073.6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0,070,445.49元,减2017年度已现金分配的利润42,986,899.42元,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98,603,472.44元。母公司2018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557,485,464.09元,其中符合转增股本条件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494,113,320.99元。母公司2018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260,063,367.29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留存的盈余公积尚不符合转增股本条件。

  本公司拟以总股本2,149,344,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每10股送0股、每10股转增2股。公司的资本公积足以实施前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若公司权益分派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派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局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局《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近年来一直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境内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上述第1、2、3、4、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众环审字(2019)0121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76,807.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7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49%。

  一、财务状况

  1、资产情况:期末资产总额2,984,980.11万元,比年初增加274,033.62万元,增幅10.11%。

  2、负债情况:期末负债总额1,939,925.41万元,比年初增加223,569.46万元,增幅13.03%。资产负债率64.99%,比年初的63.31%增加了1.68个百分点。

  二、本期财务收支情况

  1、营业总收入:2018年营业总收入1,176,807.55万元,与上期相比增长66.4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高新技术产业整体保持快速增长以及深圳新彩苑项目、海南万宁兴隆椰林湾项目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本报告期结转销售收入所致。

  2、费用情况: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变动幅度分别为42.88%、12.94%、36.65%、-1.93%;其中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规模扩大、研发投入持续增加。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78.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57.67万元,增幅60.49%,主要原因系深圳新彩苑项目、海南万宁兴隆椰林湾项目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结转销售;本报告期处置下属子公司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取得较大投资收益。

  4、本期每股收益0.10元,与上年同期0.06元对比增长66.67%。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7,058.17万元,比上期末增加27,103.41万元,增幅5.42%。

  本期每股净资产2.45元,与上期末的2.33元对比增长5.15%。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2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4、会议由监事长骆文明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因此,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表示认可,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了《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书面审核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编制和审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2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以及在现有投资规模基础上,不再新增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于产业投资和战略性并购目的的证券投资除外),上述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其作为上市公司履行必要的审批及披露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2、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及有预期收益的信托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融、中票等,以及办理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业务,风险较低,收益比较固定。

  (2)证券投资:主要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协议转让或参与定增等方式投资相关品种。

  3、投资额度

  (1)委托理财额度:使用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该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

  (2)证券投资额度:在现有投资规模基础上,不再新增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于产业投资和战略性并购目的的证券投资除外),该额度不含公司控股上市子公司。

  4、投资期限:自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董事局就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议之日止。

  5、资金来源: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其中《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核算管理、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的投资管理流程、投资决策、账户开立、资金调度、组织实施、股票买卖风险控制、期后评价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相关制度,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转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在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额度和范围内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2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2006)》、《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等相关准则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

  4、变更日期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了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9-02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对公司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18年需计提的各类资产减值损失304,721,844.32元(已经审计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

  本期核销或转销的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本期的处置情况,相应地将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销或核销,该转销或核销金额不影响本期利润。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存在明显减值迹象且账龄较长、较难收回的应收款项根据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对上述单项金额重大或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在期末对除按公允价值计量以外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或回报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5、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发放贷款结余,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相关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五级分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0%、2%、25%、50%、100%的减值准备。

  6、商誉减值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本期利润304,721,844.32元,本期转销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56,281,363.54元,上述因素对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04,721,844.32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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