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31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 月 30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6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钟德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31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157,894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9,999,983.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63,014.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436,968.39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870,151,138.57元,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6,006.4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44,851.04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96,309.4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南文化已在浦发银行江阴支行设立了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2010154740023675。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南文化已与浦发银行江阴支行及金元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报告期末专户存储情况(期末余额包括利息收入)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不存在二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8日
附表1: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
(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3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本次更正前2017年度财务报表以公司编制并披露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为基准。更正的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指示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宁波银行网银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9800万,共计票据22张,其中3200万商业承兑汇票(共4张)在2017年11月和12月份到期,公司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已如期兑付结算完毕,余6600万商业承兑汇票(共18张)在2018年到期后,公司还未完成兑付。此到期未兑付的6600万商业承兑汇票在2017年度构成公司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6600万,构成对其应收款项66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司对以上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公司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2017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更正后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见附表。
(二)更正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情况
2017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相关披露更正如下: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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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18、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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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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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17年度
■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苏公W[2019] E1256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披露的审核报告。
四、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4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对该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00,936,210.5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86,582,300.1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2,635,381.68元,减去应付现金股利33,191,211.44。截至2018年12 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21,492,040.3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2,012,336,572.78元。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目前发展规划,未来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多年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承诺,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5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4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即公司自2018年9月30日起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2018年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③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④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⑦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①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②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及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金融资产由“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2018 年修订的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2018 年修订的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38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22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4月25日前,针对《关注函》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核查及完善,公司无法在2019年4月2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争取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截至目前,《关注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细化及补充,经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19年5月8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