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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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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傅安平董事、林腾蛟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普通股股息派发预案:拟以总股本20,774,190,751股为基数,每10股普通股派发现金股利6.9元(含税)。

  优先股股息支付预案:拟支付优先股股息合计14.82亿元。其中,“兴业优1”优先股总面值130亿元,拟支付2017年度股息7.80亿元(年股息率6%);“兴业优2”优先股总面值130亿元,拟支付2017年度股息7.02亿元(年股息率5.40%)。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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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秉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多元、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发展、补短板、促改革,坚定推进经营转型,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动态调整业务结构,全面加强风险管控,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响应市场和经营决策的效率,推动各项业务稳健、高质量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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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发行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260亿元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兴业优1和兴业优2),2018年度优先股股息尚未发放,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发放。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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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3.4 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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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数据为并表前口径,均不包含子公司数据。

  2、本表数据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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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稳中求进的基调,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风险,有效推进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1)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7,116.57亿元,较期初增长4.59%;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3,035.12亿元,较期初增长7.02%;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9,340.82亿元,较期初增长20.71%。

  (2)盈利能力保持较好水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82.87亿元,同比增长13.08%,其中,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29.78亿元,同比增长10.94%。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0亿元,同比增长5.98%。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27%,同比下降1.08个百分点;总资产收益率0.93%,同比提高0.01个百分点。

  (3)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461.40亿元,较期初增加74.86亿元;不良贷款率1.57%,较期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共计提拨备464.04亿元,同比增长30.69%;期末拨贷比为3.26%,拨备覆盖率为207.28%。

  1.2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说明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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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主要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2 资产负债表分析

  2.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7,116.57亿元,较期初增长4.59%;其中贷款较期初增加5,033.87亿元,增长20.7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60.36亿元,降低17.22%,各类投资净额较期初减少2,279.50亿元,降低7.31%,下表列示公司资产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2)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

  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54.81%,较期初下降6.18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39.75%,较期初上升2.28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5.44%,较期初上升3.90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主动把握经济形势变化,合理确定主流业务信贷布局,继续保持重点业务平稳、均衡发展。

  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净额28,922.16亿元,较期初减少2,279.50亿元,降低7.31%。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1) 按会计科目分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规模有所下降,应收款项类减少较多,主要是非标投资规模减少。

  (2)按发行主体分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投资资产结构,政府债券有所增持,债券和同业存单等标准化投资规模保持稳定。理财产品、信托及其他收益权等非标投资规模减少4,638.26亿元,主要是公司主动压缩同业资产规模,同业专营非标投资规模大幅减少。

  2.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62,390.73亿元,较期初增加2,449.83亿元,增长4.09%。

  下表列示公司负债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负债。

  客户存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客户存款余额33,035.12亿元,较期初增加2,166.19亿元,增长7.0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13,448.83亿元,较期初减少1,011.76亿元,降低7.00%。公司顺应外部市场形势,合理调配资产负债结构,同业存款规模有所下降。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生息资产日均规模平稳增长,净息差同比提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持增长;成本收入比保持在较低水平;各类拨备计提充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20亿元,同比增长5.9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息收入956.57亿元,同比增加72.06亿元,增长8.15%,公司各项业务平稳增长,生息资产日均规模同比增长2.46%,公司净利差1.54%,同比提高10个BP;净息差1.83%,同比提高10个BP。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公司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的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2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26.3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9.57%,同比增加111.06亿元,增长21.56%。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29.78亿元,同比增加42.39亿元,增长10.94%。投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等项目之间存在高度关联,合并后整体损益181.03亿元,同比增加68.25亿元,主要是基金分红等投资收益增加。

  3.3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费用支出420.64亿元,同比增加39.34亿元,增长10.32%。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稳中求进、转型创新”的财务资源配置原则,加大核心负债拓展、业务转型等重点领域的费用支出,营业费用有所增长,成本收入比26.89%,保持在较低水平。

  3.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464.04亿元,同比增加108.97亿元,增长30.69%。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贷款减值损失380.67亿元,同比增加94.46亿元。主要是由于贷款规模增长,年末贷款规模较期初增加5,033.87亿元,增长20.71%。

  4 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5 业务分析

  5.1客户条线

  企业金融业务

  企业金融业务围绕国家“六稳”工作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1234”战略部署,外延市场、内夯基础,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发展。一是资产负债平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各项对公存款余额27,729.03亿元,较期初增加1,144.15亿元;各项对公贷款余额17,711.82亿元,较期初增加2,492.41亿元。二是客户建设扩量提质。截至报告期末,企业金融客户70.40万户,较期初增加8.30万户;企金价值及核心客户9.60万户,较期初增加1.40万户;完成“两增两控”监管要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3.60万户,较期初增加1.02万户。三是重点业务持续发力。报告期内发行境内绿色金融债600亿元,发行境外绿色债券合计9.38亿美元,成为市场上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人;票据融资业务实现突破,全行43家分行成功落地电票线上化融资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显著提升,特色分行示范效应显著;“智慧城市”品牌建设有效推进,业务覆盖大幅提升;跨境结算大幅提升,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

  零售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价值客户增长迅速,零售客户综合金融资产规模持续提升,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零售净营运收入占比大幅提升。截至报告期末,零售银行客户(含信用卡)6,857.23万户,较期初增加1,305.26万户;零售客户综合金融资产余额17,714亿元,较期初增加2,726亿元。报告期内,实现零售中间业务收入269.77亿元,同比增长38.22%;零售银行业务营业净收入451.46亿元,同比增长26.48%。

  同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体系和人才队伍优势,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大力推动业务转型和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切实服务同业客户、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公司同业金融服务全面涵盖金融全行业各领域,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银银平台各项业务合作客户1,906家,同比增长43.96%;报告期内,面向中小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金额共计11,615亿元,代理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网联平台、超级网银系统交易规模27,080亿元;报告期内钱大掌柜面向终端客户金融产品销售规模4,891亿元。

  5.2公共产品条线

  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努力践行“商行+投行”的战略布局,积极面对外部监管环境的变化,推动业务向“融资+融智”方向转型,围绕全行“1234”战略,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为业务导向,实现业务平稳发展。截至报告期末,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规模4,762.8亿元,境外债券承销373亿美元。公募企业资产证券化(ABN)落地133.78亿元,列全市场第二。

  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积极适应监管形势及市场变化,坚定发展方向,全面优化组织架构与业务模式,夯实业务基础,防控各类金融风险,理财规模保持稳定,业务转型有序推进,产品运行稳定,客户接受度较高。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理财产品余额18,157.59亿元,一般理财中,非保本理财余额12,247.97亿元,同比增长6.14%。搭建“以固定收益为主、权益和其他创新产品为辅”的产品框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净值型产品余额6,075.34亿元,同比增长287.88%。

  资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债券、汇率、利率等领域继续保持市场前列,各项业务稳步增长。公司持续巩固全集团债券投资交易业务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在策略制定、准入标准、运营管理、投资后评价等方面形成规范体系;继续夯实FICC业务客户及产品基础,利润及客户覆盖率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同时积极贯彻投承、投销和投研一体化策略,围绕重点行业继续推动客群构建和资产布局,提升集团整体效益。业务创新方面,公司结合资管新规,完成新型结构性存款的创设;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陆续推出企业网银与手机银行渠道的柜台债券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

  报告期内,资产托管业务迎难而上,坚持发展,创新托管业务发展思路,持续推进业务转型优化,以“托管+”的思维加强集团联动,促进托管业务发展,并通过产品运营和系统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各项业务指标健康稳健,市场地位保持稳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线托管产品22,771只,资产托管业务规模116,065.78亿元,较期初增加3,738.49亿元,增长3.33%;期内实现资产托管中间业务收入34.05亿元。

  6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461.40亿元,较期初增加74.86亿元,不良贷款率1.57%,较期初下降0.02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600.44亿元,较期初增加38.03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2.05%,较期初下降0.26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及关注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产业结构深入调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个别地区个别行业信用风险持续释放。公司不良贷款和关注类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整体不良率和关注率有所下降,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7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有关本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四、26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8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9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高建平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9-007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28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其中何旭东监事委托监事会主席蒋云明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云明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3、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3、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参阅了《福建银保监局关于本行同业资管业务的现场检查意见书》和《关于监事会赴广州分行调研相关意见与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9-008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29日在上海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傅安平董事和林腾蛟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8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期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监管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2018年度拟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一般准备21.08亿元,支付优先股股息14.82亿元,以总股本20,774,190,7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9元(税前),共分配现金股利143.34亿元。

  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综合考虑监管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要求、平衡股东投资回报以及业务可持续发展二者间的关系,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2018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略有增长,且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呈逐年增长态势,较好兼顾了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股东投资回报与未来几年的持续发展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加强资本积累,支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配顺序合法,股利发放政策在满足监管部门有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各类别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18年度资本管理情况及2019年度资本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决议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追加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林腾蛟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交易详情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提名李卫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卫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卫民先生简历如下:

  李卫民,男,1967年1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南京分行副行长,漳州分行行长,郑州分行行长,福州分行行长;现任兴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制定数据战略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2019年度房产购置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1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19年第二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高建平、陶以平、陈锦光、陈信健四位执行董事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五、九、十二、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18年度新资本协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两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9-009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于2019年1月1日变更,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于2019年初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金融资产分类需要视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取消了有效性测试的定量标准和回顾性测试要求,代之以关注经济关系的定性测试;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采用将减少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53.61亿元,增加其他综合收益6.11亿元,合计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7.50亿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案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9-010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对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阳光系列”)追加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亿元,其中:主体授信额度30亿元,非保本理财项下投资额度10亿元,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二)回避表决事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林腾蛟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影响: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追加给予阳光系列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40亿元,其中:主体授信额度30亿元,非保本理财项下投资额度10亿元,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变更后,公司拟给予阳光系列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12亿元,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止。具体为:(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0亿元,用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2亿元,交易类别包括结构性存款及对公理财、资金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代理销售、债券承销、信托服务等业务。

  本次申请追加后,公司与阳光系列关联交易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法定代表人吴洁,注册地福州,注册资本人民币71.6亿元,股东结构为:吴洁45.46%、林雪莺10.66%、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3.88%。根据吴洁与阳光城控股实际控制人林腾蛟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林腾蛟与吴洁系一致行动人,吴洁合计享有阳光集团89.34%的表决权,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8年9月末,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人民币3,088.44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468.7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4.82%,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8.8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6.73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入人民币102.26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是阳光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阳光控股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总股份数的2.39%,经该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选举以及原中国银监会核准,该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阳光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林腾蛟先生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等阳光系列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审批给予阳光系列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8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2亿元,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止。根据公司与阳光系列进一步业务合作需要,公司拟追加给予阳光系列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40亿元,其中:主体授信额度30亿元,非保本理财项下投资额度10亿元,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本次变更后,拟给予阳光系列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12亿元,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止。具体为:(1)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0亿元,用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各类短、中、长期业务品种;(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92亿元,交易类别包括结构性存款及对公理财、资金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代理销售、债券承销、信托服务等业务。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阳光系列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如授信类关联交易,相关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受信主体同类授信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独立第三方的非关联交易相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公司与阳光系列在多个业务领域的合作持续推进,相关业务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与阳光系列关联方开展的相关业务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业务中按市场原则及一般商务条款或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而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Paul M. Theil先生、朱青先生、刘世平先生、苏锡嘉先生、林华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尚待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合理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6证券简称:兴业银行公告编号:2019-011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兴业银行总行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7日

  至2019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的报告:

  1、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18年度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报告;

  3、2018年度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报告;

  4、 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4、5、8、9、15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19-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14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1、13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2月22日、2019年2月27日、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cib.com.cn)的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7、8、10、11、12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4、15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阳光控股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2-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 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10楼

  六、 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25054

  传真电话:0591-8780791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兴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2019-012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8层第4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一、说明会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cib.com.cn)。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了解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将通过现场互动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6:00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陈信健先生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赖富荣先生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林琳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19年5月7日15:00-16:00现场参与2018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

  2、投资者可在2019年5月7日上午12:00前通过本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公司提出现金分红相关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现金分红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24863

  电子邮箱:irm@cib.com.cn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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