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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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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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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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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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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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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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防范即期收益被摊薄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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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无违法违规情形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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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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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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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关于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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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关于不属于私募基金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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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关于本次重组相关方不存在暂行规定十三条不得参与重组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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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关于无条件提供现金选择权的不可撤销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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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关于质押对价股份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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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关于或有事项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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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下秀已出具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方案,本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上同意本次重组。

  本公司将坚持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重组顺利进行。

  本原则性意见一经作出即生效并不可撤销。

  (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下秀已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如下: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因本次重组需注销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前),现就本次重组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作出如下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l、承诺自本次重组定价基准日起至本次重组完成期间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若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公司对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不进行减持。

  3、如在上述期间内进行减持,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所持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定价基准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计划。

  十、本次交易的现金选择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六号——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试行)》等规定,为保护慧金科技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赋予慧金科技全体股东现金选择权,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向本次交易的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提出收购其持有慧金科技股份的要求。

  (一)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在本次吸收合并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慧金科技将确定实施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可以进行申报行权。股东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有权以现金选择权价格就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对于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若本次交易最终不能实施,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股东不得就此向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

  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存续天下秀(指本次交易完成后尚未注销前的天下秀)。天下秀将按照上市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后公告的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规定的现金选择权的现金对价无条件受让上市公司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并向其支付现金对价。为此,天下秀出具了《关于无条件提供现金选择权的不可撤销承诺函》,明确承诺如下:

  1、本公司同意担任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股东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本公司承诺有足够能力支付本次重组中履行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义务所需的全部现金对价(包括提供履约保证金冻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的证明文件,如需),认购的股份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2、本公司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后公告的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规定的现金选择权的现金对价无条件受让上市公司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并向其支付现金对价;

  3、现金选择权价格为人民币3.00元,不低于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如在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现金选择权的行权程序

  天下秀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向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若本次交易最终不能实施,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股东不得就此向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因行使现金选择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则双方将参照市场惯例协商解决。

  慧金科技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公告股东现金选择权方案的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方式、申报期等)。

  十一、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下秀将注销法人资格,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将承接(或以其全资子公司承接)天下秀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本次合并过程中,上市公司和天下秀将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其债权人发布有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的通知和公告,并依法按照其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其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或天下秀未予清偿的债务均将由合并后的上市公司承担。

  十二、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置出的意向性安排

  上市公司拟置出原有资产(包括南宁市智诚合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慧金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慧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鲲鹏未来资产管理成都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与该等资产相关的债权和债务,慧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公告拟进行股权转让并已经董事会通过),截至本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对置出资产尚未进行审计评估,亦无明确的交易对方,最终置出资产的价格将以经审计、评估的价值为依据并经上市公司与届时确定的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2019年4月28日,上市公司与瑞莱嘉誉签署《关于资产出售的意向性协议》,瑞莱嘉誉作为置出资产的潜在交易对方明确承诺:若上市公司在本次吸收合并交易通过证监会审核时未找到合适交易对方,瑞莱嘉誉将作为拟出售资产的受让方承接拟出售资产;最终拟出售资产交易价格以经审计、评估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上市公司与瑞莱嘉誉协商确定。

  《关于资产出售的意向性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待《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生效且上市公司与天下秀已完成天下秀100%股权的交割、上市公司此时仍未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方、上市公司及瑞莱嘉誉内部决策机构均审议通过本次资产出售的相关安排时将签署最终的资产置出/出售协议。若上市公司与天下秀未完成天下秀100%股权的交割,则瑞莱嘉誉无须与上市公司签署最终的资产出售/置出协议。

  2019年4月28日,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十三、本次重组对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

  本次交易中,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提供评估的资产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请见本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三、本次交易评估作价情况”的有关内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三)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等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时,上市公司已获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先认可,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同时,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并充分反映广大中小股东的意愿,有力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天下秀签署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及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以天下秀股份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请见本摘要“重大事项提示/四、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三)锁定期”的有关内容。

  (六)业绩补偿承诺安排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天下秀全体股东承诺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资产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4,500万元、人民币33,500万元、人民币43,500万元。如本次交易未能于2019年内实施完毕,各方同意将利润补偿期间顺延至2022年,届时各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另行商定可行的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方案并签署补充协议。

  具体补偿办法及补偿安排参见重组报告书“第九节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七)关于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报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18年度的每股收益为-0.09元/股,假设本次吸收合并于2017年初完成,则2018年上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为0.08元/股,较上市公司实际每股收益有较大的提升。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2019年、2020年每股收益的影响

  (1)主要假设和前提

  ①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不代表上市公司对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②假设上市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本次吸收合并(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不代表上市公司对于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重组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合并完成时间为准。在该假设条件下,天下秀对2019年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但是会对202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③上市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4.75万元,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81.59万元。

  假设上市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对南宁市智诚合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慧金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慧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鲲鹏未来资产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和慧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六家控股公司的全部股权及相关债权和债务的置出。根据《备考审计报告》的测算数据,上市公司2018年已剥离上述六家下属企业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84.20万元,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51.42万元。

  ④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假设本次发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配股、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331,666,659股股份,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下秀持有的上市公司46,040,052股股份将被注销,合计新增股份数量为1,285,626,607股(未考虑现金选择权因素)。本次交易中天下秀的交易作价为399,500.00万元。

  ⑥假设吸收合并完成后,上市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市公司2018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持平;

  ⑦业绩承诺人承诺天下秀2019会计年度、2020会计年度、2021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500万元、33,500万元和43,500万元;假设天下秀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预计为24,500万元和33,500万元;

  (2)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上市公司测算了本次吸收合并(考虑上市公司剥离资产后)对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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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以看出,若2019年、2020年上市公司净利润与2018年持平,且标的公司净利润达到其承诺数,本次交易则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但是,若2019年、2020年上市公司净利润与2018年相比同比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或标的公司的盈利不及预期,本次交易则存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3、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1)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较发行前将出现大幅增长。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天下秀预计将为上市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但未来若标的资产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可能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产生负面影响,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应对措施

  针对本次重组可能存在的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①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②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新浪集团、李檬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公司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涉及担保诉讼的风险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涉及三宗未决担保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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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上市公司涉及的担保诉讼,公司前控股股东瑞莱嘉誉于2018年12月13日出具了承诺函,明确将对上市公司因担保诉讼受到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截至2018年12月31日,瑞莱嘉誉资产总额为5.72亿元左右,资产负债率为0.02%,未负有大额债务,资信良好,不存在失信行为或不良记录;张琲作为瑞莱嘉誉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及瑞莱嘉誉《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瑞莱嘉誉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个人真实合法持有各类不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形的不动产、准不动产、股票投资、股权投资等资产,能够为瑞莱嘉誉的履约能力提供一定支撑。

  为明确瑞莱嘉誉履行承诺的能力,瑞莱嘉誉于2019年1月14日补充出具了《关于履约保证的承诺函》(详见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瑞莱嘉誉补充承诺之二》),明确承诺原则上不对有限合伙财产进行分配,并自愿锁定连带担保责任的金额上限与瑞莱嘉誉未来将收到的27,000万元股份转让对价尾款的差额(以下简称“锁定金额”,计算公式为:锁定金额=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金额上限-27,000万元),具体锁定方式为:

  ①瑞莱嘉誉将锁定金额存于其开立的银行账户内,锁定金额仅可用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理财等保本型投资,不得行使以该账户及账户内金额进行抵押、质押等可能使账户及账户内资产受限的行为。直至《有关承诺函的补充说明》约定期限到期之日与锁定金额降低为零之日孰早为止。瑞莱嘉誉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财务顾问出具银行对账单。

  ②如上市公司后续因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金额上限减少或消除的,锁定金额亦等额减少或消除。

  ③在支付27,000万元股份转让对价尾款之前,如果上市公司发生因违规担保最终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瑞莱嘉誉未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该担保责任金额的,未履行义务的相应差额部分在27,000万元股份转让对价尾款中予以等额扣减。

  ④在支付27,000万元股份转让对价尾款之时,如果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金额上限仍然高于已锁定金额的,超出已锁定金额部分在27,000万元股份转让对价尾款中等额予以上述同样的方式锁定。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目前涉案的三宗违规担保均无最终判决结果,如受理法院最终判决该等担保均合法有效,则上市公司可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金额上限为10.685亿元左右(5.55亿元+1.83亿元+3.305亿元),该金额上限预计将超出瑞莱嘉誉的履约能力。此外,如因公司暂未发现的其他违规担保事项导致公司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最终需承担连带责任的金额超出瑞莱嘉誉资金实力和偿付能力的,可能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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