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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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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项洪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希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岳希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委托理财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中厂房(8024.89平方米)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60677号,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49,030.00㎡/房屋建筑面积11,702.7㎡,该不动产权证书已包含研发中心大楼面积),该项目中的2万吨产能的生产线、配套中试线及公用工程已投入使用并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竣工环保验收;剩余产能的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购置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回购进展情况(第一期)

  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3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18年9月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27.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1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1,917,609.5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且已达到本次回购的金额下限。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公司将适时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

  回购进展情况(第二期)

  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3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最高成交价为22.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3,072,040.54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前一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630,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最高成交价为22.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3,072,040.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项洪伟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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