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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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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目前已形成化工新材料领域与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两大业务板块。

  (一)化工新材料领域

  1、行业基本情况

  聚酯树脂是热固性粉末涂料主要原材料之一,粉末涂料主要应用领域有家电、建材、家具、农机、工程机械、电子3C及一般工业等领域。粉末涂料相比通用有机液体涂料最大特点在于无溶剂性,具备环保、抗腐蚀、耐老化、装饰性优越等优点。

  我国粉末涂料行业门槛较低,同质化倾向较为严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日益趋严,粉末涂料行业企业的环保成本的不断上升,整个行业也正处于转型洗牌的关键时期。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方向,提升市场应对能力和竞争力是必然选择。

  2018年,受环保监管、房地产市场限购以及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粉末涂料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降,延伸至原材料聚酯树脂行业,加之聚酯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整体行业景气度下降,核心竞争力不足的企业更是步履维艰。

  ■

  2、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系列产品及其原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系列产品的专业供应商,现有年产各类聚酯树脂20万吨的生产能力。

  公司产品主要分为户外型聚酯树脂和混合型聚酯树脂两大类,户外型产品主要应用在室外金属器材表面领域,包括家电、建材、汽车、农机、工程机械、高速护栏等,具有抗腐蚀、耐老化等优越性能;混合型产品主要应用在室内金属表面领域,包括家电、家具、电子3C产品等,具备流平性好、装饰性能优越等优点。

  公司产销模式为以销定产。定价模式主要为依据原材料价格波动而成本加成,上游主要原材料PTA采购价格受石化产品及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NPG采购价格受国内及国际市场少数寡头及供求关系影响。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前两大粉末涂料行业巨头阿克苏·诺贝尔、艾仕得,以及PPG、佐敦涂料、海尔等国内外知名粉末涂料企业。

  ■

  (二)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1、行业情况

  航空航天类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的核心组成部分。建立起强大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是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实现工业化的根本保证,行业特点为资金密集、技术密集。

  随着现代航空制造业的高速发展,与其他行业产品相比,航空航天类产品零件具有一些显著的特征,从而决定了航空零件数控加工技术的特点以及发展的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产品类型复杂,具有小批量、多样化特点;(2)结构趋于复杂化和整体化,工艺难度大,加工过程复杂;(3)薄壁化、大型化特点突出,变形控制极为关键;(4)材料去除量大,切削加工效率问题突出;(5)质量控制要求高;(6)产品材料多样;(7)大型结构件毛料价值高,质量风险大。

  2018年7月29日9时48分,我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以“一箭双星”方式成功发射第33、34颗北斗导航卫星。本次发射北斗导航卫星是我国北斗三号系统第九、十颗组网卫星,同时也是属于中圆地球轨道卫星。根据航天工程的计划,我国已建成由18颗北斗三号卫星组成的基本系统,同时随着一箭双星的发射,我国北斗卫星组网发射将会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密度期,服务区域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周边国家;预计至2020年,将完成35颗北斗三号卫星的组网,向全球提供相关服务。

  公司通过加强对高灵敏度、多卫星系统融合解算技术、高动态卫星导航信号的捕获与跟踪技术、抗干扰等技术的研究,加大对北斗三号卫星应用终端的研制及应用的推广。

  2、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航天、航空、高速铁路、城市轨道列车等工装模具及金属零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的设计及生产;航空航天地面设备的设计制造;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终端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有航空、航天类相关模具、工装型架、零部件等;高速列车类车头、疏散系统及结构件等;复合材料产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终端产品。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要求,采用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钢等金属材料,螺钉、螺母等标准件以及相关辅材。实行“订单+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以订单采购为主。航空航天类产品采用直销模式,轨道交通类产品则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主要客户有中航飞机、汉中飞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上飞、成飞、中车、中国船舶重工等。

  (三)公司经营实体架构图:

  (三)公司经营实体架构图: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持续不断,房地产降杠杆调控稳步推进,国内经济仍处在转型攻坚期。全球原油价格波动,大宗化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化工新材料产品受制于上下游的产业限制,在原材料持续上涨的同时,产品价格调整相对滞后,继而导致毛利率降低。

  2018年度,公司坚持“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双轮驱动发展,对“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北斗导航”业务板块持续加大投入,通过自有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创新,在军民融合大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韬光养晦,积极寻求新思路、新方向、新战场,踏准时代发展步伐新格局。

  化工新材料领域,报告期内,国内聚酯树脂行业面临环保安全政策高压、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行业竞争白热化等一系列困境,公司利用现有研发、技术、规模、品牌及市场等各方面优势,通过实行外修市场结构调整、内修精细规范管理“两手抓”,新建5万吨聚酯树脂募投项目顺利投产,其他项目持续推进,各项业务进展顺利,总体实现业务收入的稳步增长。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公司充分利用自有新工艺新技术,在航空航天业务工装、高铁车头、轨道复合板材、地铁逃生门、高铁配电柜、飞机零配件及北斗卫星应用终端等方面为客户提供较好的产品体验和服务。报告期内,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业务开展顺利,营收规模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786.91万元,较上年增长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32.76万元,较上年下降37.8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8,535.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2,452.94万元,同比下降5.50%,资产负债率45.3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公司应按如下规定编制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1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童乃斌先生、路国平先生、万尚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786.91万元,较上年增长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32.76万元,较上年下降37.8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8,535.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2,452.94万元,同比下降5.50%,资产负债率45.30%。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和控制,管理较为规范,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及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方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201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欧洲投资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关于终止欧洲投资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周一)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5月20日(周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 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 2019年5月14日。截至2019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6日(周四) 9:00——11:00、 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在2019年5月16日17: 00 前将邮件发送至: wang@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昌国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转90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数为:股,身份证号码为:,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2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德清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子公司经营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欧洲投资项目的议案》。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77,327,579.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13,032,505.58元,减去 2018 年度提取盈余公积2,689,088.54元,减去2017 年度已分配利润 43,129,779.80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544,541,216.40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在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与股东长远利益兼备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分红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预案已于2019 年4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能够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认可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1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2019年度,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与各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利华益神剑”)

  公司经营范围:新戊二醇生产、销售。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4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刘绍宏、吴昌国在利华益神剑担任董事。

  2、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黄山源点”)

  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1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吴昌国在黄山源点担任董事。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利华益神剑、黄山源点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均为双方日常采购的化工原料或各自生产的产品,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购、销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销售方承诺,销售给购买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销售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上述两家公司分别从事聚酯树脂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生产业务,该关联交易系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供应及销售渠道,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额,暂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9-01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拟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帮助其发展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对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

  1、担保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神剑”)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公司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21.92%。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等业务。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涂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系列产品、环氧树脂和聚酯树脂系列产品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贸易、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同时承接中试业务和销售中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股权结构:

  黄山神剑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99.61%;安徽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0.39%。

  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二)对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

  1、担保

  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嘉业”)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公司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21.92%。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等业务。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航天、航空、高速列车、城市轨道列车工装模具及金属零部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的设计生产;航天、航空地面设备设计制造;地面机载设备制造,复材结构修理,飞机内装饰(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制造和销售;蜂窝产品制造和销售;软件开发;其它非标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 (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3)股权结构:

  西安嘉业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三)对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

  1、担保

  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裕昌”)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公司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5.48%。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等业务。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航空、航天、高速列车、城市轨道列车工装模具及金属零部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的设计生产,航空、航天地面设备设计制造,地面机载设备制造,复合材料修理,飞机内装饰(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制造和销售,蜂窝产品制造和销售,软件开发,其他非标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股权结构:

  神剑裕昌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四)对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

  1、担保

  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公司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5.48%。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等业务。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马鞍山神剑”)

  2)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新戊二醇及聚酯树脂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在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内经营)

  3)股权结构:

  马鞍山神剑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子公司经营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向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5,600万元,向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6,100万元;合计对外担保总额41,700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22.52%。

  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及 5 月 2 日,财政部分别印发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 ) ,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会〔2018〕 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及新金融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 新金融准则变更及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1、 将原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重新分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等项目。

  12、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

  13、在“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下,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14、在“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下,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以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更新为“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等项目。

  上述1—10项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已按通知要求于2018年开始执行,11—14项随新金融准则执行调整财务报表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欧洲投资项目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欧洲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欧洲投资项目的概述

  2017年5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在欧洲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研发中心的议案》(以下简称“欧洲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在欧洲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自治区塔拉戈纳化工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研发中心,建设年产4万吨粉末涂料专用聚酯树脂工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在欧洲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研发中心的公告》。

  二、终止投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欧洲投资项目后,公司积极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当地注册设立核准机构和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但由于后期公司选址塔拉戈纳化工园区所在地加泰罗尼亚自治区政治局面的不稳定性,继续推进本项目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维护上市公司与广大股东利益,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欧洲投资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欧洲投资项目尚未注册成立,也并未实际出资,仅支付相关人员差旅费、项目前期中介机构咨询费等零星费用,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公司将继续寻找其他投资与优质项目,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对外投资制度,认为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是对该项目审慎的决策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本次终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7日(周二)下午3:00—5: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c/002361.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秘吴昌国先生、独立董事万尚庆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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