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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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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主要涉及两类:一类为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包括气源开发与输送、长输管网建设与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LNG点供、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等。重点通过向相关气源供应方采购天然气,经由自有能源供应渠道,满足各类民用、公服、工业用户的需求。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了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业务结构,“区域板块支干线型”城市燃气市场的战略布局已颇具成效。公司将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区域,同时强化各环节投资建设力度,实现天然气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在巩固发展现有业务同时,还将通过加大对优质能源项目的并购力度、增强新能源技术开发的投资力度、强化多种资源的整合力度,使自己成为国内最具实力的综合性清洁能源服务商之一。

  另一类为环保工程服务业务,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正实同创与中科院开展相关合作。正实同创作为国内领先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大气污染物控制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等。涉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烟气净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业焚烧尾气净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投建运营及技术服务等等。

  公司重点立足于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业务、 环保工程类业务两大板块,通过关注与研究政策市场发展动态,跟踪新型能源技术发展成果等工作,并适时推进新能源利用领域和其他相关环保业务。

  天然气行业发展方面,2018年6月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能源前景2018—2050》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未来3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仍将呈现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到2050年中国的天然气消费需求将有望增长至超过8000亿方,届时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提高至超过25%。基于此需求预测,报告认为,未来30年,中国的能源进口需求也将从以油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天然气为主,预计到2050年中国进口天然气将增至超过6300亿方,进口依存度达到78.5%。该报告也再次表明,未来国内天然气行业发展依然有着良好前景,公司燃气业务发展空间依然广阔。

  大气环保行业发展方面,随着全社会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日渐关注、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的逐步转变和环保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的日益加强,不断加强对企业尤其是重点工矿企业的排污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等措施的严格执行,也为公司环保工程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尤其是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的逐步落实,将会给公司燃气及环保业务加速成长提供新的契机。

  同时,由于近两年来国内货币政策趋向于中性偏紧,金融监管机构积极推动金融体系加快“去杠杆”进程,公司作为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压力迅速提升;而报告期内公司债券违约情况的出现,又进一步加剧了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因此为妥善处理债券后续问题,公司在努力维护日常生产经营的同时,暂停了潜在项目并购进度,加大了资产处置出售力度,主动放缓了对部分资金前期投入较大的业务如环保工程和部分项目建设进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公司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提醒投资者届时关注。

  1、主体、债项最新跟踪评级:

  2018年8月2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下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15金鸿债”当前债项信用等级为C。

  2、评级调整过程:

  2018年6月2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及“15金鸿债”出具《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公司发行的“15金鸿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与上一次评级结果无差异。其中,AA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2018年8月1日至8月28日期间,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连续四次发布关于下调评级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公司发行的“15金鸿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A逐步下调至C,评级调整过程如下:

  2018年8月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相关债券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金鸿债”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此次评级调整未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8月1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下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展望调整为负面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金鸿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并将其展望调整为负面。其中,AA-中的“-”符号表示对AA级进行微调,代表略低于AA级。此次评级调整未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8月2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下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列入可能下调的信用等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金鸿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并将其展望列入可能下调的信用等级观察名单。其中,A级表示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此次评级调整未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8月2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下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继续将其列入可能下调的信用等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金鸿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下调的信用等级观察名单。其中,BB级表示偿还债务能力较弱,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违约风险较高;BB+中的“+”符号表示对BB级进行微调,代表略高于BB级。此次评级调整未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2018年8月2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下调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金鸿债”债项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C。其中,C级表示不能偿还债务。此次评级调整未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因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它债券、债券融资工具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的评级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16中油金鸿MTN001”由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主体及债项评级,不存在主体评级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主要涉及两类:一类为天然气综合利用业务,包括气源开发与输送、长输管网建设与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与销售、车用加气站投资与运营、LNG点供、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等。重点通过向气源供应方采购天然气,经由自有能源供应渠道,满足各类用户需求。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了上中下游一体化的业务结构,“区域板块支干线型”城市燃气市场的战略布局已颇具成效。公司将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区域,同时强化各环节投资建设力度,实现天然气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在巩固发展现有业务同时,还将通过加大对优质项目的并购力度、增强新能源技术开发的投资力度、强化多种资源的整合力度,使自己成为国内最具实力的综合性清洁能源服务商之一。

  另一类为环保工程服务业务,主要依托全资子公司正实同创与中科院开展相关合作,致力于大气污染物控制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等。涉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烟气净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工业焚烧尾气净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环保工程投建运营及技术服务等等。

  公司重点立足于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业务、环保工程类业务两大板块,通过关注与研究政策市场发展动态,跟踪新型能源技术发展成果等工作,并适时进入新能源利用领域和其他相关环保业务。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442902.46万元,比去年增加 1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618.98    万元,同比 下降761.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9    亿元,同比减少1061.85     %;公司总资产11.31亿元,同比减少14.97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 25.27    亿元,同比减少38.70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净额为    92055.59    万元,同比增长33.67     %。截止2018年底,公司已投产运营的城乡供气管网总里程突破了10000公里大关,集团燃气类用户达到125万户。年度签约开户数17.4万户,同比增长5.5%;完成安装14.62万户;点火通气户14.61万户,同比增长13.87%。

  公司在2018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经营业绩,努力推进市场开发工作。一方面2018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实体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同时上游气源供应出现阶段性紧张,融资环境较往年继续收紧;另一方面国家环保力度日渐加强,天然气政策支持力度也逐步加大,供给侧改革推进为部分用气企业创造了良好盈利空间,同时“煤改气”政策的具体强化落实也给企业创造了大批潜在用户。这些宏观条件的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综合性影响。

  在燃气业务方面,公司紧紧抓住有利契机,以市场开发为核心,积极做好现有区域精耕细作和新开发区域业务扩张,重点抓好气化率提升、LNG点供项目、景气行业项目开发及“煤改气”项目落实等工作。环保板块业务方面,借助有利环保监管环境,公司大力开拓非电行业尤其钢铁行业烟气治理市场,取得一定效果;但考虑现有环保工程项目运营模式及公司融资状况,公司在下半年放缓了环保工程项目推进开发力度。

  (二)强化经营管理,适应新常态,降本增效,保障企业经营水平稳步推进。2018年集团运营管理主动适应公司资金状况及融资环境的变化,从完善管理制度、夯实基础、注重细节、规范流程等方面入手,促进运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完善签证岗位管理,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组织相关项目设计方案评审,节约工程费用共约4400万元;全年送审结算计1112份,审减额达3400万元。二是加强管理服务,促进生产平稳运行。持续推进信息中心建设,加强软件建设与功能优化;严格落实计量管理制度,狠抓过程管理;加大对管网管理维护力度,加强日检与夜巡、突击检查相结合等专项督导;加强设备管理,积极开展各类生产运行专业培训。三是完善采购流程,有效控制采购成本。通过细化评审制度,完善协议细则等一系列措施方法,既保证了物资品质以及产品售后服务,也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三)努力推进资本运作,完善公司整体产业布局。公司一直以来努力通过多种方式布局产业链,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在天然气产业链方面,公司目前依然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如上游领域燃气资源不足。2018年公司在上游领域积极推进项目并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力争在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同时,实现对相关气田资源的并购,从而既为公司上游环节打下坚实基础,也能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因市场环境、合作方意向等因素而变化终止。在中下游领域,公司也一直积极与相关产业标的公司进行接触与沟通,下半年因资金状况及融资环境变化也放缓了项目投资并购节奏。

  立足现有基础,加速产业多元化发展是公司既定的长期发展目标。在LNG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在国内加强供货商合作、承包LNG设备开展经营贸易、参与国际LNG集装箱物流贸易和船运LNG进口等业务。公司LNG点供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在供热业务、分布式能源项目、多能互补项目等方面,也一直在积极推进中。

  新兴产业规划布局方面,公司重点跟进了氢能综合利用、燃料电池、储能、风光电多能互补、燃气综合利用、煤制气等多个行业,并启动了氢能综合利用项目研究工作。公司上半年与华能研究院、苏州竞立公司签署合同,已联合成立合资公司推进制氢加氢项目。

  陶瓷产业板块方面,2018年相关下属公司主动作为,细分市场,创新营销策略;加大科研力度,加大陶瓷系列产品研发,增加产能;积极协调,减少税费支出;完善流程,坚持开源节流并重,降耗节能齐抓,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四)抓好安全工作生命线,继续保持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重点通过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制度体系;建立安全培训机制,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强化安全宣传,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强化管道保护;加强施工管理,严抓项目工程安全质量等措施提升公司安全防范专业水平。全年完成各类安全培训1035项次1.5万人次,确保100%持证上岗。迎接各级政府检查458次;开展内部各类安全检查1111次、整改问题1717项。各级公司完成居民户安检64万多户,完成非居民用户安检5.72万次,高标准完成了管理目标的要求。

  (五)提升管理效能,遏制管理成本上升趋势。

  一方面,公司努力建立完善适应控股集团的管理模式,强化总部战略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业绩管理考核、财务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协调及共享服务等核心功能,强化总部职能部门在积极性、共享性、协调性等方面的支撑服务职能,凸显二级区域公司运营管控的作用和发挥三级一线公司灵活经营的优势。同时公司努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继续夯实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的扎实基础,努力挖掘下属公司尤其是合资公司潜力,以标准化落实和权限审批两方面措施来严格控制行政支出和人力成本支出,努力遏制管理成本上升趋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销售天然气业务增加,营业成本由于气源和公司资金问题,导致采购成本上升,还有公司折旧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增加,另外本期计提了大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大幅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增加了6家子公司,主要是设立了2家子公司,分别是:张家口鸿华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张家口宣化金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中油燃气设备经销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张家口茂源林木种业有限公司。本期完成了处置金鸿能源有限公司和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梁秉聪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焦玉文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磊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15,843,788.19元,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经董事会研究, 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经过审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期1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1、3、6、7-8、10、11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中的第5、6、7、8、9、10、13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2019年5月22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9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9年5月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见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报告的相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

  监事会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15,843,788.19元,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经董事会研究, 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 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于2019年4月26日,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19]C-0022号)。

  一、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所述,金鸿控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618.98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逾期借款19,748.21万元、逾期利息2,882.71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390,302.46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鸿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董事会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所涉事项的说明及拟采取的措施:

  1、资产处置:公司正积极进行股权的处置以收回资金。公司已经与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聊城新奥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吉事达国际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协议,对部分子公司或联营企业进行处置,目前处置出售正在进行中。同时,公司仍将进一步在评估处置变现难度、变现价格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对其他长期资产进行处置变现;

  2、压缩重大项目投资支出:停止或减少目前非必要的投资,对投资规模大、回报期长、占用资金多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停止或减少投入;

  3、拓展融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战略股东;优化债务结构,减少短期负债,增加长期负债,减轻短期偿债压力。

  4、加强公司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员,严控非生产性支出,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大增效改善力度;

  经评价,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本公司之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之基准编制是恰当的。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理的需要,与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储物流”)、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储液化”)、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材料”)、张家口国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物业”)存在着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2018年度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499.83万元。预计2019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735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5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9,235万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交易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1339.03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概况

  1、张家口国储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友良

  注册资本:2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575523558U

  住所: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天然气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销售;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储能源”)持有国储物流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储能源持有国储物流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25.86万元,净资产-7,657.31万元,营业收入2,089.71万元,实现净利润-122.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盛团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5564850211U

  住所:张家口市宣化区沙岭子镇屈家庄(东山产业集聚区内)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天然气、正已烷);液化天然气销售;对燃气管网工程、液化天然气项目投资;燃气应用技术、天然气高端产品开发、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国储能源持有国储液化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储能源持有国储液化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8,737.58万元,净资产-10,645.30万元,营业收入10,430.74万元,实现净利润-8,97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张家口国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庆

  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082677081R

  住所:张家口高新区朝阳西大街39号

  经营范围:小区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康体健身服务;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及维修、房屋修缮、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及维修;园林绿化,盆景、花卉出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实际控制人: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国能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置业有限公司为国储能源全资子公司,国储能源为其实际控制人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13.06万元,净资产-36.78万元,营业收入192.56万元,实现净利润-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家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69903946T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104号508室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油新兴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新兴”)持有100%股份

  实际控制人:国储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油新兴公司控股权,国储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国储能源全资子公司,国储能源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270.94万元,净资产2,234.11万元,营业收入385.98万元,实现净利润-556.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分析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为国储能源董事长,国储物流、国储液化、国能物业为国储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国储物流、国储液化、国能物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新兴材料为中油新兴控股子公司,国储能源全资子公司国储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油新兴79%股权,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新兴材料也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按照约定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9年1月1日,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金鸿液化”)与国储物流签订为期一年的液化天然气供气协议,向国储物流出售液化天然气(LNG),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5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以双方每月“价格数量确认函(配送)”、“价格数量确认函(自提)”或“价格数量确认函”最终确认的价格为准;结合市场液化天然气供需情况、燃料市场价格状况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书面同意,我方可根据市场价格适当调整液化天然气的价格;双方实现“先款后气”原则,我方收到预付款当天安排装车,如遇特殊情况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约定每月26号前(节假日顺延)对账,对方在收到我方对账单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盖章确认,我方则根据双方确认的对账单金额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对方收到发票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应付货款汇入我方指定银行账户,若有多余款可抵顶下次采购中的相应货款或申请退回。

  2、张家口金鸿液化与国储液化拟于2019年4月签订液化天然气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国储液化加工液化天然气,涉及加工费金额为8400万元(以实际生产量为准)。委托加工期限为自双方签订本委托加工协议之日起,至 2019年12月31日止。

  加工费根据生产量核算,总计约8400万元,以实际生产量为依据结算;计量方面,日加工量以国储液化计量撬流量计测量值为准。张家口金鸿液化预付款项用于国储液化启动的前期工作,启动后双方于每月25日进行对账确认,并结清当月的加工费。国储液化按照双方对账确认单及时开具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出的LNG全部归张家口金鸿液化所有,LNG出罐销售量以对方地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生产及存储期间双方每日定时记录储罐液位高度变化,直至LNG全部售出。双方同时对每天的LNG出罐销售量进行统计确认,LNG存储及装车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损耗由张家口金鸿液化承担。

  3、2019年1月1日,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金鸿液化”)与国储物流签订为期一年的液化天然气运输协议,委托对方运输液化天然气,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4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货物起运地点为我方指定的液化气工厂接货地点,到达地点为我方指定的LNG接收站,运输距离为起运地点与到达地点之间实际距离为准,运输路线为我方指定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为合格的LNG运输罐车,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方式,运费计算公式为运费=装车量×运输单价×运输距离;双方指定联系人每月10日、20日、30日(或最后一个日历天)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合同生效之日起每30天结算一次,结算日(每月最后一天)后5个工作日对方将相应发票寄出;我方见对账函后,5日之内全额付款。

  4、为满足大区结算中心大楼需要,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能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涉及金额为每年度155万元,合同期从2016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9日。

  服务费价格根据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确定为每月每平米5.23元;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绿化管理、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各期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于每一缴费周期的首30日前全部缴纳。

  5、为解决办公场所问题,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咨询分”)与新兴材料于2019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向对方租赁相关办公楼,以解决公司总部办公场所事宜,涉及全年交易金额为279.50万元。

  本次交易根据周边商业楼租赁市场情况定价,房屋租金为6.5元/天,租赁地址位于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租赁面积为1122平方米,合计为266.19万元;另外支付5%的税点,总计279.50万元(包含水电、供暖、供冷、物业等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必要性说明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益,有助于完善补充公司产业链条、扩张下游市场和节省相应成本,进而拓展公司盈利空间,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它们之间的公平、互惠的合作。

  (二)定价公允性及收付款合理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相关销售收款采用“先款后气”模式,并在定价方面参照政府指导、市价进行调整;相关采购付款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政府指导文件确定,基本采用分期付款模式或根据确认的交易量逐步确认付款。定价方式及收付款模式合理公允。

  (三)交易的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影响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市场区域持续扩张,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下属企业市场扩张,降低成本,发挥协同效益,预计此类交易在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在我们发表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就上述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详细探讨,认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是为了扩张自身的业务,拓展公司的盈利空间,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因关联方运营状况变化和我方日常生产及运营管理实际需要,2018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金鸿液化”)委托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储液化”)加工LNG(液化天然气),实际发生金额为923.28万元。该交易事项已超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现给予追认。

  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048.44万元,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499.83万元,其中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购置商品2178.74万元,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10321.09万元。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交易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追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张家口国储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盛团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5564850211U

  住所:张家口市宣化区沙岭子镇屈家庄(东山产业集聚区内)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天然气、正已烷);液化天然气销售;对燃气管网工程、液化天然气项目投资;燃气应用技术、天然气高端产品开发、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储能源”)持有国储液化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储能源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8,737.58万元,净资产-10,645.30万元,营业收入10,430.74万元,实现净利润-8,97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分析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为国储能源董事长,国储液化为国储能源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国储液化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经过友好协商,就张家口金鸿液化委托国储液化提供天然气液化加工事项达成相关协议。

  张家口金鸿液化自主采购天然气交付国储液化,委托对方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液化加工处理,生产LNG产品,并支付加工费用。合同涉及加工费金额为30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委托加工期限为自双方签订本委托加工协议之日起,至 2019年3月31日止。

  加工费根据生产量核算,总计约3000万元,以实际生产量为依据结算;计量方面,日加工量以国储液化计量撬流量计测量值为准。张家口金鸿液化预付款项用于国储液化启动的前期工作,启动后双方于每月25日进行对账确认,并结清当月的加工费。国储液化按照双方对账确认单及时开具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出的LNG全部归张家口金鸿液化所有,LNG出罐销售量以对方地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生产及存储期间双方每日定时记录储罐液位高度变化,直至LNG全部售出。双方同时对每天的LNG出罐销售量进行统计确认,LNG存储及装车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损耗由张家口金鸿液化承担。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扩张下游LNG市场,拓展公司盈利空间,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上述关联方厂房设备所在区域与我方相关下游业务区域距离较近,可有效降低后期运输成本,提高供货效率;与上述关联方合作是确切必要的,且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双方之间的公平、互惠的合作。

  2、定价公允性及收付款合理性说明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相关采购付款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根据双方确认的交易量逐步分批付款。定价方式及收付款模式合理公允。

  3、交易的持续性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市场区域持续扩张,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下属企业市场扩张,降低成本,发挥协同效益,预计此类交易在一定时期内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在发表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就该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探讨,认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上述交易事项是为了扩张自身的业务,可以有效降低相关业务成本,有利于拓展公司盈利空间,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追认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第四季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公司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为此,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为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概述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8年末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确无使用价值的进行报废处理。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1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84,966,477.71元,各项明细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约1,584,966,477.71元,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末所有者权益约1,584,966,477.7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应收款项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归入相应组合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小于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归入相应组合提坏账准备

  (二)长期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的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原因说明

  根据上述方法,2018 年度共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946,682,412.30元,具体情况如下:

  ■

  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说明:

  2018年5月份受关联方债务违约的市场影响,2018年7月开始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持续下调公司的信用等级,同时在国家政策层面金融领域去杠杆动作迅猛,多重因素共同导致了公司融资环境恶化,特别是2018年8月27日到期的8亿“15金鸿债”违约,直接导致2018年四季度多家金融机构暂停对公司进行授信,已有授信暂停放款,部分银行抽贷,更有金融机构宣布贷款提前到期,部分金融机构和债券持有人对公司提起诉讼,致使公司无法获取外部融资,同时还需要用经营性现金收入来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从而影响公司工程项目的后续投入所需的资金,造成在建工程项目无力再进行进一步施工建设,同时在建项目的停滞会导致已经完工的部分固定资产后续也无法达到预期的使用效益,时间的推移带来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影响了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公司对于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减值的咨询和测试,公司管理层结合投资策略、资金情况、项目开展实际情况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的减值测试结果,对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计提。

  (二)长期资产报废损失的计提及原因说明

  2018 年度,共计报废长期资产71,187,537.45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具体原因说明:1、因为资金紧张,公司压缩投资,对于项目投入需求大,回报期长,市场预计不明朗、已完成工程量小的项目停止建设,予以报废。如第1项、第2项及第6项。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线予以报废。如第3项、第4项、第5项。

  3、第7项为煤气管道资产,完成煤改气的置换后,原有管道无使用价值,予以报废。。

  4、第8项报废原因:当地燃气公司拥有更加便宜的气源,利用资金及资源优势占领了当地市场,公司未能取得特许经营权,部分直接连接用户管网资产处置给对方后,其他资产无价值,故进行报废。如第8项。

  (三)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的计提及原因说明

  2018 年度共计长期股权投资损失241,588,086.34元,具体情况如下:

  ■

  具体原因说明:

  瑞弗莱克勘探前景不明朗且需要投入的资金巨大,公司资金紧张为迅速回笼资金,2018年与中油鸿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出售协议,约定参考审计及评估净资产作价,根据期后确定的出售价值计提减值。

  (四)商誉减值损失的计提及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资金紧张,而下属公司投资项目均需要资金的支持。资金欠缺导致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及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经管理层及所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的专项测试,2018 年度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3,880,253.48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单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及原因说明

  2018 年度,公司个别认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3,880,253.48元,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情况

  公司为了贯彻落实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发展,2019年度拟计划在总额度638,226.90万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主要包括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等形式的融资。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综合授信的所有文书,超过授权范围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本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二、担保授权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18年需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9年,全资子公司拟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对下列控股子公司(共计32家)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专项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638,226.9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278,756.37万元的228.96%。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担保期限:公司对下属企业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日后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陈义和

  经营范围:能源开发利用;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国内批发与零售贸易;高新技术推广服务和高科技产品产业化投资合作业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生产(凭环保证经营)、销售;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除外)购销;电化学环保产品、网络及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木材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公司自有房产、设备对外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718,539,995.03元,净资产为3,684,595,415.58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400,635,777.82元。

  2、被担保人: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办事处拥军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刘跃进

  经营范围:对燃气输配管网项目投资建设;燃气具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学历短期专业技术培训。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46,166,243.44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07,070.10元,实现净利润  -37,008,342.15元。

  3、被担保人: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泰安大汶口石膏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玄绪峰

  经营范围:输气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建设与经营;天然气及燃气设备销售;建材、钢制管道聚乙烯防腐层、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阀门建、刚才、塑料制品、燃气炉具、燃气被套设备销售;燃气具安装与维修;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371,733.93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19,641,489.73元,实现净利润  -716,483.05元。

  4、被担保人: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泰市开发区光明路7号

  法定代表人:路登举

  经营范围: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管道输配站建设,燃气管道运输,汽车油改气安装,燃气具安装、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国基础建设(新泰)有限公司控股74%的三级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01,699,979.65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7,654,420.64元,实现净利润-11,701,155.80元。

  5、被担保人: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山南路1号星光创业大厦B1213室

  法定代表人:马玉梅

  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有效期以燃气经营许可证为准);燃气设备销售;燃气具安装与维修;输气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工程建设与经营;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9,262,624.28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4,259,921.48元,实现净利润  84,695,487.15元。

  6、被担保人: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衡水市冀州区长安东路1199号

  法定代表人:王磊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的经营(不含任何条件的存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8日)。燃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9日)天然气管道的投资建设与开发管理,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燃气官网建设与管理,燃气设备的经营,燃气管网设计、燃气具及零配件销售、燃气具安装与维修、LNG液化天然气的储存、运输与销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卷烟零售;酒水零售;日用百货、化妆洗涤用品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0,624,232.01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9,088,386.03元,实现净利润  19,405,725.48元。

  7、被担保人: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沙河市新兴路东房屋开发单元楼1-1-101(西崔路口)

  法定代表人:路登举

  经营范围: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城市燃气管道建设与管理;天然气(CNG、LNG)加注站的建设;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与咨询;燃气具的销售与安装;管道天然气供应与销售、CNG、LNG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51%的三级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144,994.00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3,427,491.16元,实现净利润-12,886,122.02元。

  8、被担保人:山东万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莱城区赢牟西大街盐务局西邻

  法定代表人:张宝刚

  经营范围:车用压缩天然气、工业用天然气的批发、零售(筹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燃气具、燃气管网(压力管道除外)的安装及维护;钢材、建材、木材、铁矿石、铁精粉、五金交电、电气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55%的三级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山东万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净资产为9,277,047.66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210,604.52元。

  9、被担保人: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演武坪北壕塘15号

  法定代表人:乌林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管网的建设与管理;燃气管网设计服务;燃气及燃气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燃气具及零配件销售、燃气具安装与维修;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和经营,燃气汽车加气;保险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57,697,305.28元,净资产为509,342,189.27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65,508,140.21元,实现净利润61,710,923.25元。

  10、被担保人: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雁峰金果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郭见驰

  经营范围:燃气输配管网建设及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537,327,745.94元,净资产为1,425,557,631.01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0,504,228.36元,实现净利润16,097,479.91元。

  11、被担保人:常宁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宁市外环西路宜阳工业园南丰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安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经营和管理;燃气具销售、安装及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常宁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4,707,434.58元,净资产为68,988,207.82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4,258,358.27元,实现净利润14,797,646.40元。

  12、被担保人:衡山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麇城路252号

  法定代表人:宁明清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经营管理;燃气具、灶具销售、安装与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衡山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8,613,690.23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6,454,047.09元,实现净利润-39,701,609.42元。

  13、被担保人: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耒阳市五里牌办事处青麓居委会十七组

  法定代表人:于跃飞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送与销售,CNG与LNG加气业务经营、燃气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衡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耒阳国储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4,569,612.35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0,495,853.97元,实现净利润11,272,937.06元。

  14、被担保人: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荆门市掇刀区深圳达到与207国道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乌林

  经营范围:天然气(工业用)、液化石油气(工业用)、丙烷、二甲醚、甲醇批发(票面);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气瓶充装;2类1项、3类(易燃液体)货物运输;普通货运;机械设备租赁,收费的热力供应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收水电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7,387,725.66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49,744,731.24元,实现净利润24,025,856.62元。

  15、被担保人: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大同市开发区云州街1169号

  法定代表人:张斌

  经营范围:天然气利用项目投资;城镇天然气经营;销售天然气灶具、茶炉、锅炉、天然气利用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咨询服务(不含中介)。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9,106,873.63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6,045,572.53元,实现净利润  1,969,170.46元。

  16、被担保人: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李亚军

  经营范围: 天然气销售、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安装维修、天然气设备、加气站设计与建设。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80%的三级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1,380,800.05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2,810,980.41元,实现净利润  -304,622,389.81元。

  17、被担保人: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张家口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 刘若松

  经营范围: 天然气设备、备件、器具销售;天然气项目投资;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培训。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三级控股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7,921,211.13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92,554,044.32元,实现净利润1,973,912.09元。

  18、被担保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磊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产地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66,935,357.35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45,494,753.56元。

  19、被担保人: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建国街18号

  法定代表人:胡中伟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焦炉煤气);管道工程(不管压力管道);天然气设备及配件,器具的销售为维修;加气站设计与建设;项目投资服务。煤气工程安装,煤气设备、灶、管件的销售为维修,煤气设备鉴定与维修、劳保用品;防腐保温材料,五金工具,民用电工器材;场地租赁、仓储服务(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打字复印。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限公司控股80%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1,174,514.10元,净资产为-120,287,843.86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99,077,723.01元,实现净利润-313,854,055.91元。

  20、被担保人: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张家口高新区清水河南路31号

  法定代表人: 贾宇楠

  经营范围: 危化品运输(2类1项),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注站项目建设;对液化天然气项目投资;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天然气销售结算,灶具销售及维修;液化天然气销售;供热经营;移动加液车租赁、加气机配件销售,低温燃气设备备品备件销售;城镇气化设备销售;工业及民用燃气设备、燃气锅炉销售、维修安装及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三级控股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9,968,143.40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36,834,169.47元,实现净利润  -16,821,109.63元。

  21、被担保人: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磊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的投资建设与开开发管理;清洁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燃气管网建设和管理;燃气管网设计;燃气具安装维修,燃气具及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加气站建设与服务;天然气管道储运与输送。。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37,793,896.12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2,449,113.49元,实现净利润  -43,045,415.48元。

  22、被担保人: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65号

  法定代表人:梁晓东

  经营范围: 燃气汽车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天然气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燃气具销售及维修;建材批发、零售;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2类1项,第3类);以下项目只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汽车配件、日用百货的零售;房屋、机械设备租赁;家用电器、劳保用品的销售;汽车清洗服务;广告发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281,731.46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3,328,056.37 元,实现净利润  -14,558,815.45元。

  23、被担保人: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五堡镇康庄村北下广公路西

  法定代表人:燕云峰

  经营范围: 燃气管网项目投资、规划与建设;燃气具的销售与维修;热力、电力的生产、供应;热力工程施工、设备维修;供热设备、材料供应;热力站、管网运行维护;供热技术开发、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986,502.74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624,359.44元,实现净利润-481,782.40元。

  24、被担保人: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宽城满族自治县龙须门镇楼胥门产业聚集区

  法定代表人:张广东

  经营范围:宽城县城区管道燃气(液化天然气)供应;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内从事液化石油气销售;燃气设备及配件、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在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内从事管道工程建筑(危险化学品除外)、管道和设备安装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食品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67%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145,595.24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000,704.24元,实现净利润  -15,998,127.59元。

  25、被担保人:怀来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沙河县沙城镇长城北路东一区11排一楼

  法定代表人:郭忠东

  经营范围:燃气管网项目投资、规划与建设;燃气具的销售与维修;燃气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怀来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8,499,559.82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0,648,748.86元,实现净利润  -61,238,808.72元。

  26、被担保人: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8号3楼1层3-1号1008

  法定代表人:田宏

  经营范围:工程勘探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销售机械设备;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北京正实同创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42,087,154.96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53,460.81元,实现净利润  -43,575,766.97元。

  27、被担保人: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东路99号百购商业广场C栋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康健

  经营范围: 天然气经营(按燃气经营许可证“苏201505000010P”所列范围经营);一般危化品的其他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相)00009号”所列范围经营);销售:蒸汽;销售及租赁;燃气设备、自动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机电相关设备,并提供相关维修及维护的售后服务;研发:燃气设备自控系统;燃气技术的开发与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9,386,222.17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34,906,216.98元,实现净利润  8,356,169.94元。

  28、被担保人: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仪征市青山镇砖井村中原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赵晨

  经营范围:第2类第一项可燃气体(甲烷、乙烷、丙烷)(以上经营品种均不得储存)批发;压缩天然气销售(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机械设备销售、租赁、维修;燃气利用技术研发。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1,451,546.73 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1,053,593.31元,实现净利润  9,780,182.07元。

  29、被担保人:张家口崇礼区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尚城庄园1号楼大一底商2号楼大二底商

  法定代表人:王建立

  经营范围:燃气销售;燃气具销售及维修服务;燃气咨询服务;燃气工程设施、分布式能源建设;天然气供热;燃气设备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张家口崇礼区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6,706,033.60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9,166,547.98元,实现净利润  1,006,940.65元。

  30、被担保人: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茶陵县城关镇云盘社区炎帝南路

  法定代表人:李培广

  经营范围: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销售天然气;天然气管网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营及其设施抢修抢险;工商业、公共建筑及居民用户庭院管网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维修服务;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和经营(包括油气合建站中的天然气气站);备用气源及调峰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相关管道天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抢险业务;与天然气有关的设备销售、维修、服务 ;户内管道设计安装、维修、服务。(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100%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茶陵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2,386,699.09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4,095,132.01元,实现净利润  14,642,738.62元。

  31、被担保人: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茶陵县城关镇云盘社区炎帝南路

  法定代表人:王曙光

  经营范围:燃气供应及管理、燃气具销售、安装及维修、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气瓶充装许可证》经营期限至2020年9月7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100%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祁东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1,900,610.14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7,999,972.00元,实现净利润  6,142,526.64元。

  32、被担保人:湘潭县中油新兴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湘潭县易俗河镇金桂路(湘潭天易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左小仲

  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在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经营);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资质等级:甲级)燃气燃烧器具及其零配件的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中油金鸿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100%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湘潭县中油新兴燃气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8,975,094.69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42,237,851.03元,实现净利润  22,069,744.0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给予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授信额度总额,及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总额度,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融租公司签订贷款、融资租赁合同,上述担保自贷款人或融租租赁人实际发放贷款或融资资金之日起生效,本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由于泰安港新燃气有限公司、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万通天然气有限公司、荆门市金鸿和瑞燃气有限公司、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张家口金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宽城金鸿燃气有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扬州益杰燃气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分别持有其74%、51%、55%、60%、50%、80%、80%、65%、67%、80%、80%、的股权,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

  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持股方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时,为确保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公司要求被担保子公司采取资产反担保或其他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被担保公司股权质押给本公司等方式作为本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对应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在2019年度内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专项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对上述提供担保的3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上述32家全资及控股公司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其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关注控股子公司对有关贷款的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的情形;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逾期担保19,748.21万元、逾期利息2,882.71万元。

  公司管理层将采取资产处置、压缩重大项目投资支出、拓展融资渠道、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上述事项。

  3、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如下:

  (1) 诉讼背景及事由:

  2018年1月16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济南分行”)与华东金鸿签订《授信协议》约定提供9800万元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相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招行济南分行与华东金鸿、泰安金鸿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作协议(占用上述授信额度),并随后依此为泰安金鸿签发并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办理贴现。2018年1月17日招行济南分行与华东金鸿、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金鸿”)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作协议(占用上述授信额度),并随后依此为泰安金鸿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人民币2800万元办理贴现。因公司债券违约等情况,招行济南分行宣布授信业务提前到期,并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请求:

  招行济南分行要求华东金鸿偿还票据垫款9800万元及相关罚息复息;要求泰安金鸿偿还票据垫款7000万元及相关罚息复息;要求宁阳金鸿偿还票据垫款2800万元及相关罚息复息;要求公司对上述债务在人民币9800万元及相关罚息复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5000元保全费由所有被告承担。

  截至报告报出日诉讼进展: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8年9月受理了该案件,并于2018年11月13日、2019年1月3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2019年2月19日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收到(2018)鲁71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安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支付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支付借款本金28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对上述两项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对方的给付金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有权向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追偿;被告方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对方支付保全申请费5000元;被告方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531825元。

  (2)诉讼背景及事由:

  2016年4月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与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中能”)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招银租赁与衡水中能开展回租业务,并于2016年5月由招银租赁与金鸿控股签订保证合同,由金鸿控股为该《融资租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因衡水中能2018年8月未支付第九期租金8,939,850.03元,招银租赁于8月22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招银租赁要求衡水中能支付全部租金35,759,400.12元;要求支付相关违约金31,289.48元以及到期租金8,939,850.03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2018年8月21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要求衡水中能支付律师费35万元;要求金鸿控股对衡水中能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截至报告报出日的诉讼进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年9月受理该案,并于2018年12月5日进行了开庭审理。2019年2月13日公司收到该院的(2018)沪0115民初68115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35,759,400.12元;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截至2018年9月15日的违约金147,507.53元以及2018年9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5万元;公司对上述两项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应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权向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共计22.7503万元,由衡水中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公司共同负担。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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