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丰实业”)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大丰实业2018 年年度报告》及《大丰实业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2018年年报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内容出现差错,经核实后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一、对2018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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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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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基本情况”之“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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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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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