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1名称: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租赁”);
被担保人2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富利”)。
被担保人3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租赁”)。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1天津租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花木支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花木支行”)申请2.66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为被担保人2东方富利向荷兰商业银行申请0.6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为被担保人3中远海运租赁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申请10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提供担保。
截止本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1天津租赁的担保余额为2.9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对被担保人2东方富利的担保余额为0.6亿美元;本公司对被担保人3中远海运租赁担保余额为72.05亿元人民币。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租赁拟向招行上海花木支行申请2.66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东方富利拟向荷兰商业银行申请0.6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方式为内保外贷,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中远海运租赁拟向中信信托申请10亿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可为被担保人1天津租赁提供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可为被担保人2东方富利提供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的担保,可为被担保人3中远海运租赁提供余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天津租赁、东方富利与中远海运租赁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1.名称:中远海发(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814
4.主要负责人:郭定伟
5.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租赁咨询;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1.0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86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88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22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3.4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8.48%;2018年营业收入为1.2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58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2:
1.名称:东方富利国际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
4.主要负责人:李兵
5.注册资本:1.4亿元港币
6.经营范围: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被担保人资产总额为6.64亿元美元,净资产为2.53亿元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0亿元美元,负债总额为4.11亿元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1.90%;2018年营业收入为0.35亿元美元,净利润为0.14亿元美元。
被担保人3:
1.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4.法定代表人:陈易明
5.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
7、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1.0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45.78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27.36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45.3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4.27%;2018年营业收入为20.5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52亿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租赁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招行上海花木支行申请2.66亿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本公司拟为天津租赁向招行上海花木支行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东方富利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荷兰商业银行申请0.6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该0.6亿美元融资将由本公司以内保外贷方式提供担保,即通过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开立融资性保函。
中远海运租赁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中信信托申请10亿元人民币信托借款,该10亿元人民币融资将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银行借款融资可以为天津租赁、东方富利与中远海运租赁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本次担保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内,且属于公司100%全资子公司,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5.21亿美元和88.47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8.73%,净资产比例约为143.10%。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3.30亿美元和81.95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7.32%,净资产比例约为132.36%,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