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2  公司负责人黄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涉及合同纠纷重大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2019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云执12号之一,解除对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的冻结,将金鼎锌业100%股权分别办理至四原告名下。

  2019年2月2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云执12号之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扣划公司银行存款210,249,255.72元人民币,其中210,242,161.00元人民币已于2017年1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本次扣划未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货币资金相应减少210,249,255.72元人民币,应付返还利润款减少210,249,255.72元人民币。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9日和2月12日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2019-005)和(2019-007)

  (二)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有关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董事会对此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1、董事会的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截至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扣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划扣的公司银行存款210,249,255.72元人民币,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863,852,899.68元。

  (4)公司目前主营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稳步推进,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2、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削减或者延缓开支、控制成本,增强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当前有色金属锌冶炼扣减加工费有所上调,原材料成本有所下降,有利于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集中优势要素,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强化冶化结合比较竞争优势,努力提升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2)公司已与银行签订金融帮扶一致行动方案,确保现有银行授信额度不变,贷款正常周转;同时,公司将持续保持与金融机构、供应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合理调度资金,保证到期贷款的正常偿还;强化资金计划管理,做好资金预算平衡;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链安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3)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和协调,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与合法履行法院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相关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说明是客观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及意见。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希望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非标意见所述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同时适时充分披露案件的后续情况,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