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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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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挺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奇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奇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18〕83号)等,将国资公司持有的公司3.381%国有股权(合计145,599,591股)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并由国资公司根据规定做好股权划转等相关工作。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披露的《物产中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转持的公告》(2018-068号)。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持事项尚未完成。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物产中大再融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097号);2019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请做好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八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调整为不超过381,527.31万元(含381,527.31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已将相关反馈意见及告知函回复上报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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