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28 公司简称:景旺电子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刘绍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长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杏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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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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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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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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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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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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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19年4月20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勇先生、卓军女士、赖以明先生、邓利先生、独立董事孔英先生、罗书章先生现场参加会议,独立董事何为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董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人员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10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委托理财产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使用一定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将于2019年4月28日截止,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范围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得投资风险投资类业务,且所投资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策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人员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尽量选择低风险或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该事项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的投资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