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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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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49                           公司简称:宁夏建材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董事长尹自波、总裁王玉林、财务总监周春宁及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周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18年9月,公司合并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鉴于公司与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1季度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

  (2)公司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

  (3)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指定报纸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截止目前,上述吸收合并工作尚在进行中。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的价格向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单方增资3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76%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24%的股权,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更名为“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指定报纸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向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的增资事宜,同时完成了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更名为“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指定报纸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报纸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季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6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一、概述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其中,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判定仅与资产的绝对值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或其他情况影响,且应符合单独租赁的分析。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要求,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可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承租人应当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并一致应用于其作为承租人的所有租赁: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二)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承租人如果采用该方法进行衔接处理,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可根据每项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采用多项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

  本公司将采用上述方法(二)的会计处理,并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董事会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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