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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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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76                                             公司简称:祥源文化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燕东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朝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伟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自2019年4月12日公司年报中披露诉讼进展情况以来,截至公告日,公司又陆续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6份《民事裁定书》,法院对6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撤诉的裁定。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有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506起已开庭审理,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53起已撤诉并收到裁定书,剩余案件延期或尚未开庭,诉讼金额共计57,056,649.35元。针对已收到判决书的17起诉讼,除1起案件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外,公司针对剩余16起判决已于法定期限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上述16起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基于2017年8月4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和现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相关承诺,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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