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货运代理;加工木材(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
9、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2,818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法定代表人:曾勇
经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经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四川能投百事吉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主楼2楼
法定代表人:王春红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绿化工程管理;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植物租赁;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旅游管理服务;礼仪服务;大型服务策划、组织;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户外广告业务(不含汽球广告和固定式印刷品广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货物装卸;洗涤服务;销售及网上销售;五金交电产品、家具、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出版物、音像制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日用百货、户外用品、汽车装饰品、婴儿用品、玩具、乐器、花卉苗木、农副产品、粮油、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段258号西部国际金融中心1栋17楼01-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罗健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商品批发与零售;通信工程;公路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建筑幕墙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服务;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租赁业;石油化工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种设备安装、特种设备改造、特种设备维修;土地整理;专业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水利管理业;环境治理业;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攀枝花市西区建福巷88号
法定代表人:何林
经营范围:水电站投资和建设,电力生产,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基础设施、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开发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四川能投汇成培训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5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西路47号
法定代表人:韩云文
经营范围:职业技术培训服务(不含证书);培训活动组织策划;劳动技能培训管理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实践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教育辅助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及限制类);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场地租赁服务;销售:通讯产品及配件(不含限制类);其他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四川能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毕昇路466号、468号1栋18楼1号
法定代表人:韩云文
经营范围:教育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职业技能培训(不含证书及学历);能源产品技术研究、生产(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咨询与服务;组织中外文化教育交流服务;房地产开发;自有房产租赁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75.22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西路47号
法定代表人:范艾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施工及维护(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对教育项目的投资;教育管理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农副产品(不含国家限制品种)、花卉;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不含汽球广告);商务服务(不含限制类);家政服务;清洁服务;汽车美容服务;停车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体育场馆服务;汽车维修(三类)、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项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通讯产品及配件(不含限制类)、卷烟、雪茄烟;其他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3.71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武侯区高阳路62号4层附412号、413号、414号
法定代表人:郑小强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监理、招投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质检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郑州市中原西路212号
法定代表人:贾志杰
经营范围:工程咨询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可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及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可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测绘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特种设备设计(压力管道);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建设工程设备、材料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售电;工程试验、检测、监测。
18、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4,120万元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瑞华
经营范围:承担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火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核工程、送变电工程、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电力行业设计总承包;工程勘察;工程咨询;承装核承压设备、电力设施、锅炉、压力管道;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承包境外火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售电业务;电厂设备运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部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度,公司向四川他山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甲醇、煤焦油、粗苯、硫酸铵等化工产品,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3,550万元;向四川能投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甲醇、煤焦油、粗苯、硫酸铵等化工产品,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6,650万元;向四川能投川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可交联高性能聚芳醚腈,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600万元;向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5-氯水杨酸,邻氯对硝基苯胺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807万元;向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丙丁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商品丁烷液化石油气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96,000万元;向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钯碳催化剂、醋酸以及氢氧化钠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6,200万元;向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销售锂精矿,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820万元;向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电力物资,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500万元;向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电力设备材料,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69万元;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电力设备材料,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70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能投风电与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采购施工业务,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0,583.64万元;向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电力物资,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500万元;向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光伏电力,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5万元;向四川亿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监理、代理、咨询等服务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2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三)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综合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和能投风电向四川能投百事吉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物业、食堂、绿化、劳务服务,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827.82万元;向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设备、材料和服务等,预计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595.23万元。最终交易金额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开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其定价方法是以市场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和销售产品,系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缺少的。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28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2018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26,986.74万元(含转回161.72万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贸易业务应收账款余额108,031.5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对于逾期未收回并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且应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1、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翔龄)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6,808.42万元,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9,232.16万元。
计提依据:由于四川翔龄不能按期履行对公司的还款义务,公司已于2018年6月29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7月2日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并于7月3日开展财产保全相关工作;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四川翔龄提供抵押的房产、土地、汽车出具了抵押担保资产可收回价值估值报告,估值报告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为11,633.71万元,扣除邮储银行优先受偿的3,000万元和处置费用及相关税费1,057.45万元,可收回金额为7,576.26万元,公司按账面余额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应计提坏账准备19,232.16万元;公司在2018年6月、9月基于四川翔龄提供的质押、抵押资产的保障程度和收集的资产资料信息初步测算已计提减值准备17,900.46万元,2108年12月补充计提1,331.7万元。
计提四川翔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
诉讼进展:公司于2018年6月、8月对四川翔龄先后提起了民事诉讼并进行了刑事报案,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2、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应收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电力)款项余额为6,859.13万元,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487.30万元。
计提依据: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福能电力交付货物,并多次催收货款,但截至目前,福能电力尚未支付货款。鉴于福能电力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至今未能支付货款,同时公司根据公开信息检索到福能电力涉及多起诉讼;公司于2018年11月对福能电力合同纠纷事项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件于2018年12月1日获得法院受理。2018年12月13日,公司向法院提交诉讼财产保全申请,2018年12月,成都中院先后向公司送达了关于对福能电力财产保全的《执行裁定书》,编号分别为(2018)川01执保490号及(2018)川01执保490号之一。法院已对福能电力在价值7,124.31万元范围内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福能电力4个银行账户及其持有的5个公司的股权,但无法合理预计已采取保全措施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按在该项交易中预计发生的实际损失计提减值准备5,487.30万元。
计提福能电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
3、上海韵彬贸易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上海韵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彬)货款余额为1,418.75万元,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418.75万元。
计提依据:上海韵彬的应收账款处于逾期状态,经公司反复催收,对方仍未支付货款。截至目前,上海韵彬正在积极与公司协商回款事宜,但公司未能获取证明其支付能力的相应信息,因此无法确定该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418.75万元。
计提上海韵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
公司已安排专人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收。
4、成都塑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成都塑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塑天)应收账款余额为942.51万元,其中逾期金额为942.51万元,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42.51万元。
计提依据:由于成都塑天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不能按期履行对公司的还款义务,公司多次对债权进行了函证、催收,均未收到回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942.51万元。其中,2018年6月公司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05.88万元,2018年12月补充计提636.63万元。
计提成都塑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
公司已安排专人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收。
(二)本部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对于逾期未收回并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且应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
计提依据:公司分别于2018年11、12月对债权进行了函证、催收,均未收到回复;公司安排专门人员与对方沟通,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也未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67.74万元。
公司已安排专人跟踪追收上述款项,同时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措施对上述款项进行追收。
(三)本部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
公司本部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63.32万元,期初坏账准备金额为768.63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05.31万元。
(四)风电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情况如下表:
■
风电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0.61万元,期初坏账准备金额为57.02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56.41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本部2018年度净利润金额为27,043.15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03.66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提依据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2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起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会计政策解释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6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下简称:“四项会计准则解释”)。本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四项会计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放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公司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四项会计准则解释,执行四项会计准则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会计政策变更发布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公司(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分公司、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重大投资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与销售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存货管理风险、投资决策及执行风险等相关的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区分,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根据重要程度和影响范围,具体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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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完全无法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提交到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完全达不到要求,并遭到较为严厉处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出现重大差错的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到800万元及以上,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为800万元—300万(含300万元)之间,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可能导致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下的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个。
重大缺陷具体为:
缺陷1:公司对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翔龄”)提供的用于质押担保的应收账款信息核实执行不到位,未能及时识别四川翔龄的恶意欺诈行为,后经调查发现,四川翔龄向公司提供的用于质押担保的应收账款134,747,046.72元,及中石化华南公司对四川翔龄的未结算货款约54,878,889.28元,与前期四川翔龄向公司提供的资料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四川翔龄的应收账款26,808.42万元存在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缺陷2:公司在未能对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福能电力”)进行充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与福能电力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并且对业务过程控制失当,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福能电力的应收账款6,859.13万元存在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缺陷整改情况:
自2018年6月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议,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从制度层面、流程层面,论证、检讨、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将内控缺陷的整改明确落实到部门、人员。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了全部整改措施。
(1)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全面总结了从事贸易业务的经验与教训,对以下内控制度进行了完善:
①修订完善了《贸易业务管理制度》,从贸易业务开发、风控评审、业务评审、业务决策、风控措施的落实、合同的签署、业务的执行、风险的管理、档案管理共9个方面予以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业务环节涉及的各个部门的职责、风险点的识别把控,在制度层面上完善了业务流程,为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提供指引,为更加有效地降低贸易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利益提供基础。
②为了进一步加强并完善贸易业务合同管理,公司组织修订了《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的草拟、协商或谈判、合同的评审、合同的报批、合同的定稿和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资料整理归档、合同的信息披露、合同的纠纷处理等9个方面进行了重点修订,加强对贸易业务相关的合同事项及合同行为的规范,为操作人员提供更细致严谨的工作指引及行为规范,从制度层面加强贸易业务合同管理的过程管控,降低或避免执行偏差,确保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③进一步完善贸易业务担保管理,制定了《担保管理办法》专项制度,主要针对保证、抵押、质押、定金、保证金、账户监管、印章监管等风控措施予以规定,从担保事项的调查和审查、担保的管理、担保债权的事项等方面予以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贸易业务担保操作规范,为调查人员、审查人员提供更规范严谨的工作指引。
④进一步完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制定了《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专项制度,主要针对贸易业务合作方的资信评级完善了评级方法及流程,从评价管理机构、评级指标、评级后对应的风控措施等予以更细致的规范,严格合作方筛选及评审,加强对合作方的资信管理。
(2)存量业务专项清理
公司从2018年6月开始,组织贸易分公司、财务部门、法律合规部等有关部门对公司现有的贸易业务进行了专项清理,指定专人负责,逐一梳理风险点,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①公司成立了“经营业务风险排查小组”,多次召开业务工作会,对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对业务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采取有效措施,从执行层面完善合同管理,加强过程管控。
②公司成立了“信用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贸易合作方进行信用评价,根据收集的资料,对贸易客户的财务情况、合作方资信情况、业务执行情况、担保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评价报告。
③公司对贸易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清理业务担保情况,检查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地执行情况,排查风险,形成了专项清理报告,并进一步完善担保措施。
(3)调整优化业务结构
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围绕两轮驱动的战略规划,结合存量业务专项清理,调整贸易业务结构,对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的业务持续正常推进,对战略契合度不高、风险评估不达标的业务逐步退出,催收回款,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同时不断开拓新兴业务,将目标合作方定位于能够与公司在战略上保持高度协同一致的合作伙伴,加速公司新型能源、新型化工产业链布局。
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了上述整改措施,并于2018年10月至12月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行,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计划设立独立的风控部门并增加风险控制岗的人员配置对公司经营进行风险管控,从部门职责、人员配置、风控流程等方面予以规范。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问题,将不断持续地改进和提升内部控制建设,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能投
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重组标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风电”)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本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的能投风电55%股权,交易定价采取收益法,交易作价为79,157.12万元。2017年8月11日,公司与能投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7年9月1日,能投风电取得成都市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锦江)登记内变(备)字【2017】第009117号),完成股东变更备案登记手续,能投风电55%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
二、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差异情况编制基础
根据公司与能投风电原股东能投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能投集团承诺能投风电2017年、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8,285.51万元、13,538.05万元、15,085.50万元。能投集团承诺能投风电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一年度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上述预测水平,其中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后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为“业绩承诺期”。业绩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
三、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能投风电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差异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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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投风电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相比,超过承诺数10,984.66万元,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181.14%。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重整投资人做出业绩承诺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4日,法院以(2016)川01民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6年4月5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重整期间,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6年9月29日,管理人收到法院送达的(2016)川01民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 2016年10月25日,在法院的监督下,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遴选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了重整投资人。2016年12月13日,根据《重整计划》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2016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法院(2016)川01民破1-5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差异情况编制基础
根据《重整计划》,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能投集团”)在《关于川化股份重整的投资协议书》中做出如下承诺:1.使川化股份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达到正值、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壹仟万元,并通过恢复经营、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人员、优化业务等系列工作,使川化股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满足2017年申请恢复上市的各项要求。2.保证川化股份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3.15亿元、2018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前述承诺净利润的,由能投集团在相应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3.能投集团通过本协议约定受让的川化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所获取的股份,在本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期以及如果未能满足承诺利润,在完成现金补足差额之前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抛售、协议转让等任何方式进行减持。
三、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差异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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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8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相比,实现率为85.99%,未达到能投集团做出的业绩承诺,根据《关于川化股份重整的投资协议书》,能投集团需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补足利润承诺差额4,904.82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9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次委托理财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资金额度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品种
委托理财品种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保本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证券公司保本型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等。
(四)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暂时闲置资金。
(五)委托理财有效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本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理财产品期限,单个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须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委托理财的实施
本次委托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
二、委托理财风险控制措施
(一)委托理财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及能投风电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理财资金额度后,授权公司及能投风电经营层在上述理财额度内开立资金账户、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项。财资部或证券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能投风电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理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提高公司业绩,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88,589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4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至4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经评价,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但公司已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于2018年三季度完成了整改,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现将公司内控缺陷整改具体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2018年度存在两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为:
公司对四川翔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翔龄”)提供的用于质押担保的应收账款信息核实执行不到位,未能及时识别四川翔龄的恶意欺诈行为,后经调查发现,四川翔龄向公司提供的用于质押担保的应收账款134,747,046.72元,及中石化华南公司对四川翔龄的未结算货款约54,878,889.28元,与前期四川翔龄向公司提供的资料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四川翔龄的应收账款26,808.42万元存在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公司在未能对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电力”)进行充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与福能电力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并且对业务过程控制失当。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福能电力的应收账款6,859.13万元存在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情况
自四川翔龄应收账款出现回款风险即2018年6月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议,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从制度层面、流程层面,论证、检讨、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将内控缺陷的整改明确落实到部门、人员。公司于2018年三季度完成了全部整改措施。
(一)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全面总结了从事贸易业务的经验与教训,对以下内控制度进行了完善:
1、修订完善了《贸易业务管理制度》,从贸易业务开发、风控评审、业务评审、业务决策、风控措施的落实、合同的签署、业务的执行、风险的管理、档案管理共9个方面予以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业务环节涉及的各个部门的职责、风险点的识别把控,在制度层面上完善了业务流程,为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提供指引,为更加有效地降低贸易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利益提供基础。
2、为了进一步加强并完善贸易业务合同管理,公司组织修订了《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的草拟、协商或谈判、合同的评审、合同的报批、合同的定稿和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资料整理归档、合同的信息披露、合同的纠纷处理等9个方面进行了重点修订,加强对贸易业务相关的合同事项及合同行为的规范,为操作人员提供更细致严谨的工作指引及行为规范,从制度层面加强贸易业务合同管理的过程管控,降低或避免执行偏差,确保公司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3、进一步完善贸易业务担保管理,制定了《担保管理办法》专项制度,主要针对保证、抵押、质押、定金、保证金、账户监管、印章监管等风控措施予以规定,从担保事项的调查和审查、担保的管理、担保债权的事项等方面予以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贸易业务担保操作规范,为调查人员、审查人员提供更规范严谨的工作指引。
4、进一步完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制定了《法人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专项制度,主要针对贸易业务合作方的资信评级完善了评级方法及流程,从评价管理机构、评级指标、评级后对应的风控措施等予以更细致的规范,严格合作方筛选及评审,加强对合作方的资信管理。
(二)存量业务专项清理
从2018年6月开始,公司组织贸易分公司、财务部门、法律合规部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存量贸易业务进行了专项清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逐一梳理风险点,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公司成立了“经营业务风险排查小组”,多次召开业务工作会,对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对业务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采取有效措施,从执行层面完善合同管理,加强过程管控。
2、公司成立了“信用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该工作组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贸易合作方进行信用评价,根据收集的资料,对贸易客户的财务情况、合作方资信情况、业务执行情况、担保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评价报告。
3、公司对贸易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清理业务担保情况,检查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地执行情况,排查风险,形成了专项清理报告,并进一步完善担保措施。
(三)调整优化业务结构
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围绕两轮驱动的战略规划,结合存量业务专项清理,调整贸易业务结构,对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的业务持续正常推进,对战略契合度不高、风险评估不达标的业务逐步退出,催收回款,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同时不断开拓新兴业务,将目标合作方定位于能够与公司在战略上保持高度协同一致的合作伙伴,加速公司新型能源、新型化工产业链布局。
三、内部控制整改后的持续提升情况
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完成后,公司对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并致力于内部控制的持续提升。
(一)持续完善内控制度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建设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并逐步修订完善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管理总则》、《融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印章管理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办法》、《效能监察暂行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涵盖内控体系五要素且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的50余项制度,并将继续修订完善其他管理制度。
(二)优化资信检索方式
通过市场筛选,购买了企查查、启信宝、天眼查专业的资信检索工具,改变了以往通过国家企业信息查询网、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各地法院官网、合作方官网(若有)、上市公司信批指定网站等官方网站为主的资信检索方式,增强了对合作方资信情况了解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便于对合作方可公开查询的基本资信信息的动态关注,更及时、更深度掌握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三)改进信用评级方法
根据修订的客户信用评级制度,公司完善了对贸易业务风险防控中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客户信用评级遵循初始评级与动态跟踪及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改进后的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对权重和指标体系的运用更加科学,能够提供更合理的决策依据,同时利于加强贸易业务的执行管控。
(四)完善担保价值核查
担保管理是贸易业务风险防控中的关键环节,担保物价值核查是担保管理的起点也是难点。为加强担保管理、防范业务风险,公司在业务尽职调查环节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拟担保物价值进行评估,进一步确保担保真实、有效、足值,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五)强化预警信号监控
对贸易业务合作方实行分级管理,改善风险预警信号的监控频率,加强资信动态管控,对重点客户指定专人对其资信情况每日或每周进行更新,并向业务、财务、公司管理层汇报客户的变动情况,便于更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进行风险应对。
四、下一步计划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2019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持续保持内部控制有效性。
(一)培训学习,提高风控意识和能力
公司将继续做好全体员工的内控制度宣贯培训,积极培育内控文化,切实提高公司全员责任意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内控管理格局。同时组织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风控意识和业务素质,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二)加强领导,建设专业风控队伍
公司将成立内控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计划设立独立的风控部门并增加风险控制岗的人员配置,建设专业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队伍,对公司经营进行风险管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和供应商匹配不同的风控措施,持续全面梳理业务链条各个环节,加大对经营活动特别是关键业务环节的合规审查,最大限度控制风险、降低损失。
(三)完善制度,建立内控长效机制
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内外部环境变化、风险因素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不断调整、优化业务流程,结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调整变化,随时持续完善和规范维系公司正常运作的各项制度、规则及流程,确保内部控制的持续有效性,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四)强化控制,密切跟踪业务执行
公司将严格落实和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加强业务日常管理。首先强化对合作方的资信调查、评估、分级,业务开展前做深做细尽职调查,对贸易合作方及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要进行深入研判,加强风险揭示,把风险化解在源头。同时加强业务动态跟踪分析与研判。高度关注和掌握国际和国内经济走势,时时监控产品市场价格,加快专业人才引进,加深对行业特征、产品走势分析和研判。通过定期月度例会、信用风险评估会及不定期的风险分析会,会同业务、财务、风控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业务会商或专题讨论,梳理公司业务执行情况,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加强过程管控。
五、能投风电公司持续完善内控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能投风电公司同样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将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来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进而提高风险应对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期投产以应对由于投产时间因素电价下调的风险。二是持续了解政策动向,积极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资格备案或审批,及时解决问题,以应对税收优惠变更的风险。三是持续优化管理流程,不断完善各项目功率预测系统,强化设备巡检、检修、消缺管理,加强生产运营管理,开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以应对发电业务对气候状况依赖的风险。
内部控制是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的重要内容与保证,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问题,将不断持续地改进和提升内部控制建设,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7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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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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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三、审批程序
上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8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15:00至2019年5月23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7层71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10、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11、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1、提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19-025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26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2019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3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号)等系列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1须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7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 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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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授权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1:00-5:00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 佳 赵江晨
联系电话:(028)65258923、(028)65258930
邮 编:610041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八、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投票简称:“川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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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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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