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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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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68                           公司简称:莎普爱思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德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群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群言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关于委托理财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0.17%)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18年4月24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0、016)。

  报告期内,公司到期的理财产品均已按期收回本金及收益。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4.32亿元人民币。相关委托理财及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等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所有委托理财均已按期赎回,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0元。

  3.2.2  关于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一致性评价的相关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启动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委托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一致性评价研究。截至2018年底,已基本完成原研药处方及质量剖析研究、原料药研究、滴眼液处方筛选、配制工艺优化考察及包材对比研究等相关研究工作,实验室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与原研药基本一致,未发现异常状况。

  公司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循证眼科学组,邀请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地的多位眼科权威专家和统计学权威专家于2018年3月24日在上海召开了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莎普爱思)药品上市后评价工作座谈会。

  2018年9月12日,公司在杭州“中华医学会第二十三次全国眼科学术大会”期间召开了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莎普爱思)上市后临床研究方案讨论会议。会议由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循证眼科学组主任委员、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葛坚教授和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临床研究所副所长姚晨教授共同主持,多家医院的眼科权威专家和临床试验机构代表等参加了会议,对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莎普爱思)上市后临床研究方案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讨论。

  2019年3月5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召开了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沟通交流会。

  3.2.3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权情况

  陈德康与上海养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和投资”)于2018年12月2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1,154,07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6%)协议转让给养和投资。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总额为259,513,444.75元人民币,每股转让价格为8.33元人民币。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德康持有公司股份124,616,3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63%;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康持有公司股份93,462,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7%。

  2019年1月10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交易双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19年1月9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陈德康先生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德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养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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